上海市政府近日提請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關于促進改革創新的決定(草案)》,將依法保障改革創新,寬容失敗。 《決定(草案)》明確:“對依照本決定規定程序決策、實施改革創新,而未能實現預期目標,且未謀取私利的,在政府績效考核中對有關部門和個人不作負面評價,不予追究行政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非改革創新無以前進”,這樣的處境也是不少地區面對的;既“鼓勵創新”,也“寬容失敗”,改革思維亟須轉化為具體行動。 剛剛去世的“鐵娘子”撒切爾一生充滿爭議,但其改革精神卻為人嘆服。自上世紀70年代末起,雖有在野黨的猛烈反對,但撒切爾堅決將對國有企業、社會保障、工會一系列改革進行到底,并最終以10年努力,推動了英國經濟的新生。 我國的改革進入攻堅期,已觸及到重大利益調整,階層利益、群體利益、部門利益等種種利益關系糾葛,牽一發而動全身,很多時候甚至是向自己“開刀”。面對嚴峻的改革形勢和艱巨的改革任務,不少干部難免都有畏難情緒。 記者曾聽到一些干部戲言,“改革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灘上”。改革“試錯”機制的缺乏,催生了不少干部“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做太平官心態,成為改革路上的絆腳石。不改革可能不會犯錯,但要承擔歷史責任;改革可能會犯錯,卻能為前行道路探索寶貴的經驗教訓。 先行者,要擔當起改革先鋒的責任,也要承擔可能的挫折和風險。只有依靠制度建設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改革氛圍,才能真正讓人“甩開膀子”、迸發出新的改革動力。 當然,“寬容失敗”的同時,要建立相應的調整和糾錯機制。要善于運用底線思維的方法,從壞處準備,努力爭取最好的結果,牢牢把握主動權。 給一次失敗的機會,給一次糾錯的嘗試,相信改革之路會越走越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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