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來,我國城鎮化水平高速發展,城鎮化率年均提高1.37個百分點。雖然大中城市是我國經濟活動的重心,但小城市(城鎮)吸納的人口超過大中城市。
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以“要地不要人”和“以地生財”為主要特點的城鎮化模式已無法持續。“十一五”和“十二五”規劃均著重論述了城市布局、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城鎮承載能力等問題,其中“十二五”規劃的表述更清晰、具體、務實、靈活。
現在,新一屆政府所強調的“新型城鎮化”將通過多方面、多層次的制度改革,來釋放改革紅利,催生新的增長點,使中國經濟仍能保持平穩增長。新型城鎮化的推進,也將會給消費金融帶來新的特點及增長點。
1.城鎮化的歷史發展階段
改革開放之前,我國城鎮化進程較為曲折。從建國至1957年,城鎮化工作重心是恢復重建和舊城改造。在城鎮化布局上,考慮當時國際和國內環境,1956年,國務院提出“根據工業不宜過分集中的情況,城市發展的規模也不宜過大”。1957年,城鎮化率達到15.4%;1960年,城鎮化率迅速提高到19.7%。而后,由于三年自然災害、文革動蕩等因素,從1961年起直至1978年,城鎮化出現徘徊停滯。
而后,改革開放推動城鎮化進入新階段。改革開放后的城鎮化又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1978-1992年,該階段的城鎮化在改革開放背景下,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為重點,典型代表是鄉鎮企業的崛起。
第二階段1992-2002年,該階段的城鎮化以城鎮土地市場化為主要動力。1993年起,國家對土地市場進行了深化改革,全國性土地市場建立了起來,商業性用地使用權實行公開招拍掛制度。城市地方政府建立“土地財政”奠定了制度基礎。1994年我國開始實行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并同年推行城鎮住房改革,1998年停止住房福利分配制度。
第三階段2002-2012年,這段時間內,地方政府以經營土地所獲收益作為城市資本原始積累和地方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房地產市場逐漸繁榮。
2002-2012年,城鎮化率年均提高1.37個百分點。2012年末城鎮人口為7.12億人,比1978年增加5.39億人。學者普遍預計,到2030年,城鎮化率將達65%-70%。
2.城鎮化的發展模式發生轉變
在城鎮化率達到一定程度之后,原有城鎮化的進程也將有所放緩。以日本為例,城鎮化率增長最快的時間是20世紀60年代,在這10年中,日本的城鎮化率從43.7%躍升到53.5%,這10年的平均城鎮化增長率接近1%。但在超過50%以后,日本的城鎮化速度開始放緩。70年代以后,在城鎮化率超過70%后,日本的城鎮化率轉為平穩增長。而美國也是在20世紀50年代城鎮化率達到64%之后,開始逐步進入成熟和平緩發展階段。
而我國過去的城鎮化進程中最大的特點是,土地的城鎮化要遠快于人口的城鎮化,通過拆遷、征收農地和修建房屋,城市擴張的速度非常快,大量失去土地的農民或自愿或被迫地進入到城市中,卻沒有享受到相應的社會福利。
1995~2010年,城市面積擴張的速度達到年均7%,城市人口的年均增長率僅略高于3%。考慮常住人口與戶籍人口統計差異,人口城市化率只有37%,土地城鎮化快于人口城鎮化的特征更加顯著。37%這個數字和51.3%這個統計局所公布的數字的差異在于2億多的流動人口。
在未來的城鎮化過程中,這部分流動人口的社會福利問題是不得不面對的問題。如果不解決,就很可能出現拉美的“貧民窟”,從而造成各式各樣的社會問題。
對此,決策層已意識到了相應的問題,2012年11月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推進“新型城鎮化”,意在對城鎮化的進程和發展模式進行必要調整。新型城鎮化的核心要點可能主要包括城市非戶籍人口市民化、城市公共基礎建設、城市集群等內容。
在新型城鎮化的框架下,預計新一屆政府將會強調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收入分配改革、戶籍制度改革、住房體制改革、土地流轉制度改革、投融資體制改革、財稅體制改革等都可能會囊括在內。雖然任何體制改革都需要牽涉現有的利益集團,預計步伐都會比較遲緩,但這些改革措施是遲早需要進行下去的,也會釋放一些制度紅利,從而使得中國經濟仍然能夠保持平穩增長。
并且和以往的城鎮化由工業化被動拉動不一樣的是,未來的城鎮化將會以擴內需為主要拉動力。新一屆政府希望將新型城鎮化作為擴內需的關鍵。
在固定資產投資方面,新型城鎮化仍然會產生新的基建投資空間。以日本為例,日本基建投資的增速在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的后半程,繼續呈現上升趨勢,在城鎮化率突破70%后,日本的基建投資增速才開始趨穩。
在消費方面,新型城鎮化能夠通過增加居民收入、住房需求和消費升級創造居民消費新的增長點,這將會給個人金融業務帶來新的增長點。
城鎮化和相應的改革措施對于居民收入的影響毫無疑問是正面的,尤其是低收入人群。從未來幾年來看,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速預計仍能夠保持在一個較高的水平上,無論是勞動報酬還是財產性收入。而消費與收入又是直接相關的,因此,預計消費金融的需求在未來幾年仍能夠保持較高增速。
1.居民收入倍增計劃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十八大報告中提出了GDP和國民收入的“倍增計劃”,即“2020年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這個倍增是剔除了物價因素的。因此,如果將物價因素囊括進來,如果要在2020年達到翻番的目標,那么每年的居民人均收入名義增長將超過10%。
要實現居民收入的倍增計劃,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推進非常重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同樣是新型城鎮化的重點,收入的平等化也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費能力。收入分配改革從2004年開始啟動調研,2012年10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要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總體方案,調節壟斷部門高收入。2013年2月,國務院批準了《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明確了改革方向。
低收入階層的勞動者報酬增速將保持較高水平。目前初次分配已開始逐步向勞動者傾斜。勞動者報酬在經濟中的比重在過去二十余年趨于下降,從54%下降至45%以下,但在2009年以后這種現象開始出現好轉,低端勞動力報酬增速有了比較明顯的提升,用工荒開始在部分地區出現。
產生此現象的原因可能有很多,學術界對此的解釋多為“劉易斯拐點”的出現,無論是何種原因,低端勞動力的緊缺預計仍將長期存在,這會使得低端勞動力報酬增速同樣保持一個較高的水平。從收入角度看,農民進城成為城市常住人口后,打工收入遠高于農民在農村的收入,并逐漸與城鎮居民收入接近。2011年,農村人均總收入接近10000元,而農民工人均打工收入已經達到24500元,略微超過城鎮人均總收入。
2009年以來,基尼系數達到0.49,此后開始逐漸下降,2012年的基尼系數為0.47,出現了小幅下降,但整體水平仍然較高,遠超過國際上公認的基尼系數警戒線0.4。縮小城鄉差距是降低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1990年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的2.2倍,此后這個數字不斷擴大,而到2008年,這個數字已經超過了3.3,之后由于農民收入增速較快而小幅下降到了3.1左右。
2012年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4564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7917元。城鄉收入差距較大,收入的差距正是由中國特殊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所導致的。新型城鎮化將會有利于破解城鄉二元結構,提高農民收入,提高農民的消費能力。
2.新型城鎮化有利于提高農民的財產性收入
2012年11月30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制度作了修改。在法規中將原來的按照原用途補償原則進行了修改,刪除了現行法中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以及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內容。這意味著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標準將會有大幅提高,原來的簡單粗放式做法將會出現較大的轉變。有專家認為補償標準可能最多能夠提高10倍,這意味著未來的城鎮化土地擴張的過程中,農民所能夠得到的補償將會大幅提高,這將較大程度增加他們的財產性收入。
據統計資料顯示,我國農村集體土地宅基地拆遷補償差異巨大,高低幅度甚至相差幾十倍。目前我國農村集體土地宅基地拆遷補償標準大多是在300-600元區間,但未來這一標準將不斷提高,一旦農村集體土地確權進程完成,土地補償標準提高,農民能夠拿到的土地補償也將大幅提高,這將提高農民的財產性收入。
雖然房地產市場經歷了數年的爆炸式增長,可能已經到了一個瓶頸期,但仍然有上升的空間。而未來的地產需求增長將與新型城鎮化密切相關。但是從人口結構和二三線以下城市的房地產供給情況來看,房地產市場的高速增長時期可能已經過去了。主要的增長點應當來自于流動人口的住房需求,以及農村土地確權基本完成后所創造出來的新的住房需求,以及新的住房需求所派生的消費信貸需求。
1.城鎮化過程中解決流動人口住房需求是必然趨勢
流動人口雖然居住在城市中,但此前大多由于收入不高,或者缺乏當地戶籍而沒有購房資格,使得他們沒有屬于自己的住房。當前多數農民工在勞動密集型行業就業,這些行業利潤空間較小。由于收入低和工作不穩定,目前農民工在務工地自購房的比重僅為0.8%左右。
在未來人口城鎮化的過程中,讓以農民工為主體的流動人口逐步擁有自己的住房,是必然的趨勢。而尚居住在農村的農民,通過土地的確權和流轉的加快,其住房需求也將顯著增加。也就是說,雖然房地產市場在此前的10年中發展迅速,但在此后的新型城鎮化過程中,仍然有較大的房地產投資空間。因此,按揭貸款與和房地產有關的消費貸款仍然有較大增長空間。
流動人口的住房需求增長是不能忽視的一個重要部分。隨著各種房地產調控政策的出臺,房價的漲幅被控制在了一個逐步可以接受的范圍內。隨著戶籍制度改革的推進,城鎮中擁有購房資格的農民工也將逐步增加,加上其勞動報酬收入和財產性收入都將保持一個較快的增速。
另外,此前大城市“只要人手不要人口”的現象很明顯,很多流動人口沒有辦法將自己的家人帶入城市,2009年流動人口的攜眷指數只有0.22,也就是說只有不到1/4的流動人口攜帶了自己的家屬。
如果未來大部分流動人口的家人也開始進入城市,這些流動人口就將開始從集體租住開始轉為需要自己的住房,從而購買房產的需求就會出現較大增長。因此,需要制定相應的信貸措施能夠使得這部分購房需求得以滿足。
2.保障性住房建設將帶來相應的需求
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將減輕農民工在市民化過程中的住房壓力,這一部分政策改革也會帶來相應的地產需求。從2008年開始,保障房建設保持高速增長。未來幾年,保障房建設也將持續進行,盡管增速將低于過去幾年的水平。2011年4月,有關部門表示,中國計劃在今后五年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萬套,住房的覆蓋率可以達到20%。2013年保障房建設的目標是新開工630萬套,建成470萬套。
不過保障房建設的資金來源一直是一個重要問題。部分地方以單位自建住房作為保障房的組成部分,雖然解決了這部分保障性住房資金來源問題,但卻無法讓切實需要住房的人得到住房。無論以何種形式,未來數年內新開工的保障房仍將以百萬計,如保障房建設持續進行,所創造出來的住房需求同樣可以帶來與住房相關的裝修等消費信貸的增長機會。
3.農民工“市民化”必須推進“土地市場化改革”
要推動農民工“市民化”,就必須推進土地的市場化改革,將農民逐步培育成土地市場交易的主體。土地流轉制度改革是新型城鎮化的主要內容。目前,國家在土地流轉方面持續不斷進行試點。近年來,各地不斷涌現出新的探索模式,
2012年5月深圳頒布的《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總體方案》提出了三點目標:明晰產權制度;提高土地流轉效率;創新利益共享機制。實際上,深圳模式的出臺真正拉開了新一輪全國土地流轉制度改革的帷幕。方案主要對土地整理儲備、土地所有權、土地出讓方式等8項重點工作進行土地管理改革。
據國土資源部的數據顯示,截至2012
年10 月份,全國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率已經達到86%,其中天津、安徽等地的發證率超過了95%,表明目前國內集體土地所有權的確權登記工作進展較快。
雖然流動人口超過2億人,近幾年農村居民收入增速也超過了城鎮居民收入增速,但是城鄉消費性支出的差距是非常明顯的。農民工的許多消費方式和原有城鎮居民有較大差異,依然沿襲了農村的生活方式。在市民化進程中,未來農民工和城鎮居民之間的消費差異將縮小乃至消失,也就是所謂的農民工的“消費升級”。因此我們比較了城鄉之間的消費差異,尋找其中可能的增長點。
城鄉消費差異以衣著支出、教育文化支出差距最為顯著,2011
年城市衣著、教育文化、交通通訊支出為農村的4.91、4.67、3.93倍,為相差最大的三個領域,而居住和醫療保健分別是3.22 和3.14 倍,食品是2.61
倍,家庭設備則基本沒有差距。隨著城鎮化的深化和消費升級,流動人口的衣著支出、教育文化支出和交通通信支出將有較快增長。但居住、醫療、食品與家庭設備等支出的增長預計不會很快。
同時,城鄉之間耐用消費品保有量差距非常大。其中高端耐用消費品(空調器、照相機和家用電腦)差距最大:其中,城鎮人口相機人均保有量為農村的9.78
倍,空調和電腦的人均保有量差距也達到5.4 倍和4.56
倍;而傳統的耐用品,如電冰箱、洗衣機、彩電的人均保有量差距則較小,尤其是彩電的人均保有量差距僅有1.2。傳統耐用品的保有量差距縮小得益于2009~2012
年的家電下鄉政策。該政策大力推行電冰箱、洗衣機、彩電的下鄉,使得傳統耐用品的城鄉保有量差異已經大為縮小,但相對來說,偏高端的耐用品保有量依然存在很大的改善空間。
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空間有限。汽車的擁有水平在過去幾年經歷了爆發式增長,2005年至2011年城鎮家庭每百戶汽車保有量上升15.2輛,尤其是2011年上升超過5.5輛/每百戶,增速迅猛。盡管從存量上看我國汽車保有量水平并不高,2011年底城鎮家庭每百戶擁有汽車數量僅有18.6輛,距離發達國家水平還有很大差距,而農村家庭汽車保有量更是一個偏低的水平。
但是新型城鎮化的思路并不支持汽車保有量的繼續大幅增長。因為汽車工業大幅發展和汽車走進千家萬戶存在相應弊端(包括城市擁堵、空氣污染、能源緊缺等),在新型城鎮化的過程中,將大力發展城市內的公共交通,以及各大城市圈內的城際軌道交通。這意味著未來將難以出現居民家庭汽車保有量的大幅上升,也就表明汽車消費貸款的發展空間將會非常有限。
隨著社會的發展,教育也越來越受到重視。
2012年,教育財政支出占GDP比重終于達到了4%,但這比起國外的平均水平還有比較大的差距。此后,相信這個比重的數字將會進一步提高。從總體的教育市場來看,容量將會進一步提升。但是從人口結構來看,由于0-14歲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逐年減少,教育的需求總體來看增速不會很高。
新增的需求仍然來自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需求。此前,在城市中的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主要是通過自辦的農民工子女學校完成的。而在戶籍制度改革不斷推進的過程中,將會有越來越多的農民工的子女得到就近入學的資格,這部分人群的教育需求將會不斷增長,同樣助學貸款的需求也將不斷增長。
除了公共教育支出外,私人教育支出也將快速增長。2012年,城鎮人口在教育上的支出為人均1851
元,而農村人口僅為396.4 元,兩者相差達4.7
倍,隨著新型城鎮化的推進,當前城鎮中農村流動人口的進一步城鎮化,流動人口的教育花費將會漸漸與城市支出水平接軌,這樣一來,與流動人口相關的教育支出增長更快。在教育需求不斷增長的情況下,為流動人口的教育需求提供融資就成為一項能夠產生規模效應并且盈利的業務。因此,助學貸款的規模也將逐步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