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報告披露原山東財政學院“微山旅游規劃”和“傅村鎮旅游規劃研究”課題組,曾以差旅費名義分37次報銷各地到佳木斯的單程火車票1505張,金額達28.36萬元,占2008年至2011年該項目撥入經費57萬元的49.75%。目前,課題組責任人已受到行政嚴重警告處分。 違規挪用科研經費的報道不少,但像這樣明目張膽拿火車票來糊弄的,筆者還是第一次聽到。這兩個課題組之所以如此大膽,除了僥幸心理作祟,恐怕還源于科研經費違規挪用的慣性違法。他們也許認為,這回之所以出事,是因為沒有把工作做細致。 時下,由于科研經費管理存在的一些不足,在科研課題的申請、評審、批準、開題、中期考核、結題等過程中,經常會出現違規現象。為了課題申請成功,一些申請者往往想方設法,對科研審批者投其所好;在結題前,負責人還會做好工作,以便讓參加結題的專家們“不為難”課題負責人。課題一旦順利通過,負責人就會拿著各種票據將剩余的經費全部報銷出來。 由于是為了經費而忙活科研課題,而非科研本身,那些課題負責人也就沒有真正的差旅、調研、考察和開會。但現有規定是課題負責人在報銷時,得按照課題經費管理的規定,出具相關票據,如會議邀請函、火車票、飛機票、打車票,以及食宿、圖書資料、購置設備等發票。因為沒有做過這些事情,就只好提前搜集準備好這些票據。 如此來看,“1505張火車票報銷”這一新聞也就不足為奇了。課題經費充裕,同時花銷又很少,于是,就會結余大量經費。對于這些經費,自然能報銷多少算多少,而火車票相對而言又容易快速湊齊,甚至專門有人販賣使用過的火車票,因此,也就有了“1505張火車票報銷”的奇怪現象。 個別科研課題負責人用虛假支出票據報銷的事情,已經屢見不鮮。最典型的就是中科院地球深部重點實驗室前主任段振豪,曾因用虛假票據以各種名義從科研經費中非法報銷,而于去年底被一審判處13年有期徒刑。雖然有關部門一再要求加強和完善科研項目經費支出、報銷審核監督制度,但是由于存在著巨大的利益誘惑,這些規定往往流于形式而得不到認真執行。 因此,“1505張火車票報銷”表面上看是個別人肆意妄為、違法亂紀,背后折射出的卻是科研經費管理的諸多漏洞。是時候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治了,不然,科研課題浪費泛濫成災,今天弄巧成拙的1505張火車票被查出來了,明天搞出更多的票來組合報銷,又該如何發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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