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部長苗圩最近表示,工信部已要求運營商制定相應的解決方案,監管部門總體上會站在用戶角度,微信有收費的可能,但不會大幅收費。 近年來,運營商把發展數字增值業務作為未來重點,恰反映基礎電信與數字增值并不相互沖突,且既然微信存在對短信和語音通話的替代性競爭效果,那么微信占用運營商信令通道就站不住腳,因為若部分微信是對傳統短信和語音通訊的替代,就不會影響短信和語音通話使用者的利益。即便微信用戶使用移動互聯,其用戶黏性反而增加運營商的數字流量業務,這本身是雙贏的。況且相當部分微信使用者多基于WIFI等寬帶,對運營商的移動互聯網的資源占用有限。 當前如果基于協調電信運營商與微信開發商的分歧,提出微信收費可能,可能是過度介入市場博弈。當前電信運營商與微信開發商騰訊的分歧,是正常的市場競爭博弈,是更廉價、高效和即時的微信等,對運營商短信和語言通信的競爭替代,進而具有明顯的創造性破壞效應。何況,用戶使用微信都支付了寬帶和數字業務費用。 同時,為“微信收費”造勢,與去年9月的《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進入電信業的實施意見》等存在不相符之處。當時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鼓勵民間資本進入移動通訊轉售和接入網業務,網絡托管、用戶駐地網,增值電信甚至基礎電信等八大重點領域,可謂是全方位向民資開放。增加民資進入電信業尤其是基礎電信業等的顧慮,不利于電信業的創新。 數字技術發展下微信的崛起,正顯著降低信息交易和搜尋成本,不斷把人們帶入數字化的“免費時代”。這種數字技術發展帶來的用戶免費,實際是一種創造性破壞,即它在沖擊傳統電信的短信和語音通話業務的同時,也為電信運營商打開了新的更廣闊的業務發展空間,最大化其通道價值。比如微信的免費,實際是一種付費轉移,其所聚斂的用戶群為其開發新增值業務提供了充足資源和廣闊空間。 正如馬化騰所言,微信與運營商是魚水關系,因為這些資源恰需騰訊與運營商合作開發,以聚斂其商業價值。因此,當前運營商應積極鼓勵高用戶黏度的微信等,在其網絡和通道上發展,增加其數字業務發展規模和用戶黏度,并與微信等展開更深入的合作,而非把微信看作是一種攪局者,誓遏制之而后快。 應該為微信的發展創造寬松監管環境,提高電信業市場化程度,而非為安撫運營商的市場化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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