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居民提供低廉甚至免費的基本殯葬服務,就是要提高公共財政投入在殯葬消費總量中的比例,降低居民支出所占的比例,這與政府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基本醫療保障的投入,增加政府支出在社會住房消費、社會醫療總費用中的比例,降低居民個人支出所占比例是一個道理。 清明節臨近,公墓和殯葬服務成為輿論關切的話題。昨天,民政部下屬研究機構和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發布的《中國殯葬事業發展報告(2012-2013》指出,目前中國城鎮公益性公墓建設面臨著無專門規劃預算、法律法規不健全、運行維護管理困難等突出問題。報告建議,將城鎮公益性公墓建設納入財政預算支持科目并逐年加大投入,建立起長效保障機制;完善城鎮公益性公墓績效評價機制,提高公墓公共服務能力。 公墓是殯葬服務體系的核心環節,有什么樣的公墓供應格局,一般就有什么樣的殯葬服務體系。近年來,隨著中國人口老齡化加速,城市死亡人數逐年增加,城市公墓需求日漸緊張。在不少地方,城市經營性公墓在公墓市場中占據壟斷地位,可供居民選擇的公益性公墓越來越少,相應的基本殯葬服務難以得到有效滿足。這種局面,反映了公益性公墓資源日漸稀缺、基本殯葬服務供應嚴重不足的困境,亟須引起各地政府和職能部門的高度重視。 現代社會,生老病死和衣食住行、安居樂業一樣,都是人一生中最基本的需求,為滿足這些需求,社會發展了交通、住房、就業、教育、醫療、養老、殯葬等基本服務。隨著政府職能轉變加快和服務意識的提高,政府完善公共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水平也在不斷提高,公共交通、保障性住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養老保障等逐漸納入公共服務范疇,成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相較之下,公益性公墓供應和基本殯葬服務的保障水平明顯不足,成為公共服務體系中的一個薄弱環節,政府要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就要盡快補上這一塊“短板”。 既然公益性公墓、基本殯葬服務是與保障性住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等性質相同的公共服務,政府為居民提供公益性公墓、基本殯葬服務的原則和手段,也就與提供保障性住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等公共服務大體相同。首先,公益性公墓建設及基本殯葬服務應當納入財政預算,并在公共服務預算支出中占有一定比例,以保證公共財政對公益性公墓建設和基本殯葬服務的投入,保障基本殯葬服務體系的有效運行。據介紹,目前全國實施惠民殯葬政策的地區已覆蓋30個省(區、市),基本實現了惠民殯葬政策全面覆蓋低收入群眾,每年減輕群眾負擔近15億元,但是,比起全國殯葬業每年2000多億元的銷售額,這個數字無異于杯水車薪。政府為居民提供低廉甚至免費的基本殯葬服務,就是要提高公共財政投入在殯葬消費總量中的比例,降低居民支出所占的比例,這與政府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基本醫療保障的投入,增加政府支出在社會住房消費、社會醫療總費用中的比例,降低居民個人支出所占比例是一個道理。 以城鎮公益性公墓為核心依托,基本殯葬服務應當堅持公共服務的公益性質,努力實現對目標人群的全覆蓋、全免費;在基本殯葬服務之外,經營性墓地、遺體冷藏、墓穴續租等延伸性殯葬服務以及其他特殊殯葬服務,則可以進一步開放市場,發展營利性服務。這里的關鍵是要保證基本殯葬服務的規模和效率,確保能夠滿足普通居民的基本殯葬需求,并限定延伸性、特殊性殯葬服務的規模和收益,從整體上遏制殯葬暴利。 城鎮公益性公墓建設和基本殯葬服務若能納入財政預算,將有利于人大對“殯葬預算”進行嚴格審查和監督,保證公共財政對基本殯葬服務投入充分到位,推動基本殯葬服務體系建設邁上新臺階。這是一個切實可行的目標,值得寄予樂觀的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