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人力社保部副部長王曉初日前表示,對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等都已著手制定相關落實政策,比如養老金雙軌制改革、社保制度轉接等,但目前尚無具體時間表。
近幾年,社會保障是困擾中國突出問題之一,其中養老金問題尤甚。集中表現在兩大方面:一是養老金缺口問題,二是養老金公平問題。從養老金缺口問題來看,可謂眾說紛紜。有報告顯示,2011年個人賬戶空賬額繼2007年突破萬億大關后,再次突破2萬億。不可否認,我國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個人賬戶空賬額度將會越來越大,從現在開始未雨綢繆,提早采取應對之策是非常必要的。
根據我國現狀,中國五項社會保險法定繳費之和相當于工資水平的40%,有些地區甚至達到50%,我國的社保繳費率在全球181個國家中排名第一,約為“金磚四國”其他三國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歐五國的3倍。如此高的繳費水平,繼續提高雇主(企事業)和雇員(員工)的繳費標準已經沒有空間。另一方面,我國社會保障支出僅占我國財政支出的12%,遠低于發達國家30%至50%的比例。每年的“三公”經費支出就高達萬億元,用財政資金彌補百姓養命錢的社保資金缺口不應該找任何借口推脫。
我國養老金嚴重不公問題是世界上少有的,已經成為分配不公的表現形式之一,它表現在兩方面:一是繳費上的嚴重不公,二是退休后領取養老金標準的嚴重不公。在繳費上,公務員和部分事業單位職工個人養老金不繳納費用,而企業職工卻要每月從工資總額里扣劃最少6%的個人養老金費用。
在退休后領取養老金上,公務員和部分事業單位職工領取的養老金遠遠高于一般職工、城鄉居民。衡量養老金保障能力有一個指標應該引起大家關注——養老金替代率,即:退休后的養老金與退休前工資的比率,假如一個人退休前工資為1萬元,退休后養老金為5000元,替代率就是50%。
我國養老金由于實行雙軌制,養老金替代率嚴重分化。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員工不用個人繳納養老保險,但是養老保險的替代率高達80%以上,而我國企業員工的養老保險替代率只有40%左右。按照國際準則,一般以55%作為最低養老金替代率。
此前,有媒體曝出在我國不同制度的養老金相差50倍。有研究機構調查顯示,被調查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人只有3.8%認為不能滿足需要和92.3%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老人領取的養老金高于4000元,并且無一低于2000元。同時,企業職工中由于工資總額過低,養老金替代率不足20%的群體比比皆是,個別職工每月養老金僅為200元。
到了解決養老金嚴重分配不公問題的時候了。首先,打破養老金雙軌制已經顯得非常迫切和必要了。公務員和部分事業單位職工應該與企業職工一樣按照相同比例繳納養老金,并且適度降低公務員的養老金替代率。同時,將企業職工養老金替代率提高至國際最低水平的55%。再者,財政資金急需補充城鄉居民養老金,提高其養老金標準。
國務院日前出臺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明確要求,增強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十二五”期末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分類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研究推進公務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中已經明確了時間表,而在接下來的具體落實中豈能沒有時間表呢?打破養老金雙軌制是解決養老金嚴重不公問題的突破口,人社部等部門一定要有緊迫性,一定要制定改革的具體時間表,給推進這項改革自加壓力,讓人民按照承諾的時間公開監督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