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因實施價格壟斷行為,茅臺和五糧液將被國家發改委合計罰款4.49億元人民幣,其中,茅臺被罰2.47億,五糧液被罰2.02億,罰款金額占兩家酒企去年銷售額的1%。 作為高端白酒的代表,茅臺、五糧液此次被罰,可謂屋漏偏逢連夜雨。近年來,在強大公務消費的追捧下,茅臺、五糧液等高端白酒價格暴漲,業績暴增。但是,白酒行業去年底首先遭遇塑化劑風波,行業形象受損;之后,隨著中央“八項規定”的出臺,廉政節儉之風勁吹,在“限酒令”壓力下,高端白酒價格經歷多年連漲之后,在去年底消費旺季到來之際,零售價格出現滑坡。面對不利的銷售形勢,茅臺、五糧液為了穩住“陣腳”,限制經銷商的自行降價行為,并對不聽話的經銷商處以罰款。 我國白酒行業屬于充分競爭行業。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白酒行業完成產品銷售收入3746億元,茅臺集團2011年實現銷售收入237億元,五糧液當年銷售收入近490億,兩家合計700多億,不到全國份額20%。本來白酒行業和壟斷扯不上關系,但茅臺、五糧液在相關經銷商大會上,以及在內部文件中,明確規定零售價格,向經銷商發出“保價限低令”,實施所謂企業“定價策略”。這種明目張膽地串通全國經銷商保價的行為,顯然已經超出了正常的企業營銷范疇,屬于縱向壟斷(此類壟斷行為在一些服務行業中也存在),茅臺、五糧液因此被國家發改委判罰并不冤枉。此次對茅臺、五糧液的處罰,也說明發改委開始關注縱向壟斷行為。 2012年底,國家發改委針對境外企業價格壟斷開出罰單,韓國三星等6家國際大型面板生產商,因壟斷液晶面板價格,被罰款3.53億元。此次,對茅臺、五糧液罰款的總金額更高,是目前國內反壟斷的最大罰單。另外,此次處罰的主體是國有企業,雖然是地方國企,但也體現了公平性,提高了我國反壟斷執法機關的權威。 以去年底為時間節點,在此之前,茅臺、五糧液等高端白酒的市場表現,可以用“在春風得意馬蹄疾”來形容。以53°飛天茅臺為例,整個上世紀90年代,其零售價在200元左右,而2012年最高時零售價超過2000元。在“三公”消費的力挺下,逐漸步入“奢侈品”行列的茅臺、五糧液本來已經脫離群眾,但此次發改委的處罰依然招來輿論“嗆聲”——電力、石化、電信等等,這些壟斷企業沒有涉及價格壟斷嗎?為什么不處罰它們,難道是專找“軟柿子”捏么?也難怪,茅臺、五糧液雖然在行業內是龍頭大哥,在當地是納稅大戶,但和電力、石化企業相比,卻是實打實的“小字輩”。 2011年11月,國家發改委高調宣布,已對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進行反壟斷調查,查明兩公司在互聯網接入市場上涉嫌壟斷。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央視采訪時表示,如果證據確鑿事實成立,中國電信、中國聯通將遭到數億到數十億的罰款。但是,有相關部委“撐腰”的電信、聯通也不是好惹的,他們迅疾通過自己的行業媒體發聲,高調反擊一切“指控”,同時強調自己是專家,而別人則是不懂專業亂講話。一年多的時間過去了,發改委對電信、聯通的反壟斷調查,似乎已經不了了之。另外,一談到壟斷,中石油、中石化也是繞不過去的議題,而國家主管部門和這些石化企業的關系也是千絲萬縷,屢遭詬病。打鐵先要自身硬,這是擺在中國反壟斷機構面前的一個還未解決的難題。 中國的反壟斷事業,和反腐敗斗爭一樣任重道遠,要想取得真正的突破,也需要“老虎”、“蒼蠅”一起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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