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國內社會反腐力度持續不減,同時推進改革與加強法治的呼聲漸高。在這樣的大時代背景下觀察,作為國內首例IPO欺詐發行股票罪的現實案例,*ST大地所受到的司法懲戒升級,可以看做是中國資本市場法治進程的最新風向標。 根據最新的公開消息,2007年完成IPO并上市的中小板公司云南綠大地,其所犯欺詐發行股票、偽造金融票證等罪,以及涉案的前董事長何學葵等一干被告人,將面對更加嚴厲的法律懲處。其中,何學葵的刑期由此前判決的3年增加到10年。此前,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區法院對此案的判決,曾一度引發業界廣泛質疑,認為懲罰力度過輕。 綠大地欺詐發行上市的懲戒升級,所傳遞出的資本市場法治進程風向標意義,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資本市場監管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明顯加大。 綠大地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違法事實證據確鑿,案件性質本身也比較容易確定,卻在判決階段時間拖延過長,尤其是量刑處罰方面引起普遍質疑以致不得不修改升級。 這從一個側面體現了法治進程的曲折。有消息說,在此案的查處判決過程中,地方政府及有關人士曾進行說情,甚至給予壓力。最新的判決回應了業界的呼聲期待。不過,綠大地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對于其違法犯罪所付出的代價,或許不止于此。案件判決后,可能出現因案件導致的投資者民事訴訟索賠。 綠大地案件充分聽取民意,加強懲戒力度,顯示出有關方面對于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升級。 二是對于違法違規行為的事前防控和事后懲戒,更加注重法治方式和手段。 對于綠大地IPO欺詐發行的法律懲戒,屬于事后監管。監管部門對于IPO排隊企業的財務核查,則屬于事前防控。我國資本市場的市場環境以及制度建設尚不完善,事前防控和事后懲戒這兩方面都重要。 IPO欺詐發行,綠大地是國內首例。不過,對于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犯罪行為,投資者并不陌生。監管層對此的態度是堅決“零容忍”,采取的措施則是依靠法治以及多部門的協調。 內幕交易是資本市場的一個“毒瘤”,也是一道全球性的監管難題。監管者一方面通過盡可能減少行政審批、公開審核流程等途徑,增加市場運行和監管的公開透明;一方面協同其它司法執法等相關部委,編織一個全方位的防控打擊網絡,對內幕交易形成證監會、國資委、公安部、監察部以及預防腐敗局等五部委的合圍態勢,司法、行政乃至立法全面跟進。 有分析稱,從法制完善的角度看,2012年堪稱我國資本市場法制重構的一年。在這一年,在改革步入“深水區”、市場與監管面臨更大考驗的新形勢下,證監會堅持用法律的手段推動改革創新,用法律的手段加強監督管理,努力以法治的思維和方式探索、開拓具有中國特色的資本市場改革發展新路,推出了一系列以法治為“內核”的市場改革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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