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個人住房信息聯網情況最近備受輿論關注的情況下,據《證券日報》報道,住建部擬推動聯網城市進一步擴大。按照國務院要求,全國40個重點城市的個人住房信息系統,應于2012年6月30日前實現與住建部聯網。但從相關報道來看,截至2012年5月17日,全國只有廣州、福州、廈門、南京、無錫和蘇州6個城市宣布信息系統與住建部聯網。那么,到今天為止,這40個城市究竟是否全部已經與住建部聯網?值得追問。 同樣值得追問的是,該信息系統聯網遲緩究竟是什么原因?阻力來自于技術還是來自于某些官員?只有診斷清楚原因才能對癥下藥。而據筆者所知,不少城市區縣住房信息早就實現聯網,現在只是與住建部聯網,顯然不難。真正阻力在于,很多官員擁有多套房產,為了保全自己、轉移資產,所以會給聯網工作制造一定阻力。 除了“房叔”、“房姐”、“房妹”等人擁有的房產數量讓人吃驚外,這幾天被媒體披露的官員擁有的房產數量,紀錄似乎還在不斷刷新。 這些人之所以擁有多套房產,原因之一就在于我國個人住房信息沒有聯網,既無法通過征收房產稅來遏制房產投資,也無法預防官員在房產問題上做文章。如今,監管部門在推動40個城市住房信息聯網的同時,又要把聯網城市擴大到500個,顯示出監管部門彌補樓市監管短板的決心。 現在需要回答三個問題:一是個人住房信息聯網能否在承諾的時間內完成?從第一批城市聯網的情況來看,進度難言滿意。如果第二批聯網城市在一年內擴大十余倍,能否如期完成,更讓人憂慮。在筆者看來,為推進這項工作,有必要對未在限定時間內按要求聯網的城市負責人進行約談甚至嚴厲問責。
其二,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究竟如何管理?住房信息聯網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服務樓市調控、房產稅開征等。但很顯然,需要通過制度來保障這個系統,既讓這個系統被合理利用,也避免這個系統被非法利用。所以,誰來管理、誰來監督以及如何使用這個系統等問題,需要在制度上早日明確。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即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成之后何時利用、如何利用?盡管不少城市區縣住房信息已經聯網,但卻長期處于閑置狀態,大概不外乎三個原因:一是利用這個系統缺少制度基礎;二是為避免打擊樓市,不愿用來開征房產稅,更熱衷土地財政;三是為避免官場“地震”,不愿用來反腐。所以,我們需要防止這個系統被閑置或被“選擇性利用”。 盡管不清楚究竟有多少官員擁有多套房產,也不清楚多少官員房產來源正當或不正當,僅從已經披露的案例來推測,官員擁有的房產總量絕對是一個天文數字。可怕的或許不只是官員房產數量驚人,而是“拔出蘿卜帶出泥”——官員多套房產既有可能帶出官員及親屬非法經商,更有可能帶出“腐敗房產”。 事實上,從去年11月至今出現的官員集中拋售房產現象,已經多少說明了很多官員房產來路不明,急于拋售是為了防止房產變成腐敗案導火索。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住房信息必須早日聯網、早日利用,否則,就給了很多官員轉移財富、隱匿財富的機會。從樓市調控、房產稅開征的角度來說,更需要盡快聯網早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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