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臨近,《人民日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公車使用費用嚴重超標,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在“三公經費”中占大頭。據統計,2011年,中央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當年財政撥款的“三公經費”支出中,車輛購置及運行費達到59.15億元,占“三公消費”總數六成以上。全國政協委員杜黎明稱,全國超編配車率達50%以上。 公車購置及運行費是“三公經費”里的大頭,“三公”瘦身,首先得從公車控費開始。圍繞這一目標,中央和地方都有不少嘗試,改革版本很多,一些地區也確實實現了費用瘦身。但這些零散的地方試驗,無法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所以,公車改革啟動了將近二十年,制度性路徑仍不明朗。 公車開支過大,說到底還是錢的問題,管住了錢,也就管住了車。這和治理公款吃喝、公費出國是一個思路。而要管住錢,只能在財政預決算問題上做文章。通過嚴格的財政預決算機制,讓公車購置及運行費用具體對應到部門、車輛和個人。換言之,公車改革先要明確每輛公車的購置和運行成本,在實際成本上得出理論成本,同時收緊預算,以理論成本設定預算上限,超出預算部分,公款不再埋單。要做到這點,財政預決算必須充分細化,同時公開每輛車的費用明細。 車輛具體成本可控,前提是公車總支出和總數量很清楚。但是,中央和地方相繼公布了“三公”支出的三大項,公車開支總量透明了,公車數量卻不明確。北京在2011年率先公布了公車總量,其他地方卻跟進者寥寥。《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預算決算管理辦法》發布后,公車支出納入預決算管理,公車改革前進了一大步。但數量沒弄清,公車管理的預決算還是顯得粗放。在一個大的支出類別、項目下,別說公眾,就是審核預決算的各級人大,也很難知曉每輛車的成本到底是多少。 關于公車數量,其實媒體和公眾追問不少,但正面回復不多。即便在深圳這一改革前沿陣地,記者詢問公車數量時,相關部門還是顧左右而而言他。目前公車總量如何,只有流傳版本——“黨政機關及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總量已達200多萬輛,每年消費支出1500億-2000億元”。這里面有兩個問題,一是數據真實性有待考證;二是落實公車改革,還是具體地區、部門的事。預決算里所匹配的公車總量,是具體地區、部門的總量,某地區、某部門有多少車算清楚了,預決算管理才有針對性。 現在,地方公車改革形成了兩種模式:一是貨幣化,一是集中管理。前者是將公車開支轉化為合法補貼,后者是公車上收,組建公務交通服務車隊,兩種模式都未能正面解答公車數量的問題。公車總量不明,每輛公車的實際成本也就不明,實際成本不明,理論成本更無從確定。在這個背景下,改公車為車補,或者專業車隊,總成本可能得到了控制,但是不是降到了合理的尺度之內,還是未知數。 因此,公車改革,前提是公車數量脫敏。每個部門、地區,公車開支是多少要說清,公車數量是多少也要說清。監督權必須是具體的,預決算也要充分細化,離開了這個前提,公車改革就很難真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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