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郭聲琨走訪證監會,就加強和改進公安工作主動征求意見建議。郭聲琨表示,公安部將進一步加強與中國證監會的協作配合,依法嚴厲打擊各類證券犯罪,努力使證券行業朝著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則感謝公安機關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作出的巨大貢獻,希望雙方進一步完善合作機制,不斷提升打擊證券犯罪、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的能力與水平。
公安部部長走訪證監會,主動征求意見與建議,這樣的公開報道在中國股市的歷史上是比較罕見的。因此,這件事情難免讓投資者浮想聯翩,2013年證監會和公安部的合作是否將會進一步加深,兩部委在打擊證券違法犯罪方面是否將有重拳出擊?這其實也是廣大投資者對2013年中國股市的一個期待。
投資者有這樣的期待實屬正常。雖然說最近幾年中國股市在打擊證券犯罪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據統計,2008年至2012年,證監會共新增案件調查1458起,作出行政處罰決定276件,罰沒款金額總計6億元,移送公安機關案件125起,處理打非線索1325起。但總體說來,上述執法行為給市場帶來的震懾力較為有限,導致股市里各種違法違規行為此起彼伏,從未間斷過。尤其是移送公安機關的案件,市場原本對此寄予了厚望,但結果卻是泥牛入海,最終沒有后話,甚至被嚴打的案例并不多。所以,嚴打證券犯罪,雖然證監會與公安部的合作很重要,但完全寄希望于此,則未必能夠達到嚴打證券犯罪的目的。實際上,要嚴打證券犯罪,務必從三個方面入手。
一是做到違法必究。在這個問題上,作為負責股市日常監管工作的證監會當然需要承擔更多的工作,將市場中更多的違法違規行為納入到監管中來,讓更多的違法違規案件得到受理。盡可能減少漏網之魚,尤其是不能有漏網的大魚。當然,在這個問題上證監會與公安部的合作尤為重要。比如,對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證監會會移送給公安機關處理。作為公安機關來說,在接手了這些案件后,也應該及時偵辦處理,并及時將結果予以公布,或定時公布案件的偵辦進展情況。如果案件長期拖而不決,甚至不了了之,這是對違法違規者的縱容。
二是執法從嚴。這是當前打擊證券犯罪必須面臨的一個首要問題。因為從目前對證券犯罪的打擊來看,往往都是避重就輕,皮鞭高高舉起輕輕落下。這其中,又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比如上市公司業績變臉,在業績變臉的背后實際上隱藏著上市公司業績造假、包裝上市的問題,但在查處的時候,卻以信息披露不及時來進行查處,回避對造假上市問題的查處。另一種情況是對某種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可以作出一倍到五倍的罰款,而在現實中往往都是從輕發落。比如對某些有違法行為的保薦機構查處,完全可以撤銷其保薦資格,但結果只是給予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使違法犯罪行為并沒有受到重處。
三是完善法律法規。雖然公安部部長郭聲琨走訪證監會時表示要依法嚴厲打擊各類證券犯罪,但中國股市面對的一個嚴峻現實是,很多證券犯罪依法根本就達不到“嚴厲打擊”的效果。最明顯的標志就是,即便企業欺詐上市,也不會受到嚴懲。如《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發行人不符合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準,已經發行證券的,處以非法所募資金金額1%以上5%以下的罰款。這種罰款比銀行貸款利率還低,面對這樣的法律,即便是對發行人的財務造假、利潤操縱行為堅決予以查處,但最終結果無非就是撓癢癢而已,根本談不上“嚴厲打擊”。因此,要嚴厲打擊欺詐上市行為,就必須率先完善法律法規,加大打擊力度,不僅要讓欺詐上市者直接退市,賠償投資者損失,而且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經濟責任與刑事責任,讓股市造假者吃不了兜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