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3日表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著眼點是,加大對收入分配的調節(jié),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國資委相關部門負責人24日也表示,國資委堅決支持國家正在推進的收入分配改革,并積極參與由國家發(fā)改委牽頭制定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筆者認為,只要下定決心拿壟斷企業(yè)、資源行業(yè)等暴利收入開刀,收入分配才能更公平。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深化,我國的經(jīng)濟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當我們努力將經(jīng)濟這塊“蛋糕”做大的時候,如何將“蛋糕”分好,卻成了一大問題。國家統(tǒng)計局18日首次公布了近十年的基尼系數(shù),近十年的系數(shù)均在0.4之上,且呈先揚后抑之勢。其中,2012年是0.474,僅高于2004年的0.473,為近十年次低。 基尼系數(shù)可以用來反映收入分配的差異程度,越接近0就表明收入分配越是趨向平等,反之收入分配越趨向不平等。0.4是一條“警戒線”,超過這條線則表示一個國家或地區(qū)的貧富兩極分化較大。 正如統(tǒng)計局局長馬建堂所說,基尼系數(shù)的調查數(shù)據(jù)說明了加快收入分配改革、縮小收入差距的緊迫性。但遺憾的是,原定于2012年出臺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再次難產。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之所以遲遲不出臺,是因為牽涉利益盤根錯節(jié),牽一發(fā)動全身,成為改革的“硬骨頭”。從目前各界的反應看,討論中的“提低、擴中、控高”改革戰(zhàn)略基本得到廣泛認同。
十八大報告提出,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著力解決收入分配差距較大問題,使發(fā)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方向穩(wěn)步前進。因此,為了進一步縮小收入差距,提高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筆者建議,應解決好以下四個問題。 一是盡快出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提高勞動報酬占比的途徑有很多,比如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合理的結構性減稅,通過推行工資集體協(xié)商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等。 值得注意的是,勞動報酬比重的大小并不是根本解決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關鍵,提高勞動報酬比重,還需合理地分配勞動報酬這塊“蛋糕”,否則收入分配的差距不但沒有縮小,還會進一步拉大。 二是在深入推進結構性減稅,逐步降低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等間接稅比重的同時,擴大房產稅等具有財產稅性質的直接稅征收范圍,加快開征遺產稅、贈與稅等財產稅的步伐,并改變目前個人所得稅主要來源于處于中低收入的工薪階層的格局,盡快將個人所得稅的征管重點轉向高收入階層,這樣才能觸及“少數(shù)人富”的問題。 三是要進一步完善市場機制。當前我國市場化改革并沒有完成,許多領域仍存在行政干預,尤其是價格制度的改革滯后影響市場有效配置資源,導致市場分配結果扭曲。不過,對于收入分配改革,要有一個正確的認識,不能寄希望于“打土豪分田地”,來個“均田賦”,重回“大鍋飯”時期。當前的收入分配格局是社會主義市場化進程中逐步形成的,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要發(fā)揮應有的作用。 四是進一步理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間收入劃分,調整和優(yōu)化中央與地方收入分配關系的方案,爭取先在義務教育、公共衛(wèi)生、公共安全、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盡快界定各級政府的支出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