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發展場外市場的問題,最近一年多來被反復提起。原先,人們更多從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這個較為宏觀的角度在探討,而現在則又被賦予了分流新股“堰塞湖”這個功利性目的。其實,從歷史看,老牌資本市場都是從場外市場起步的,并且是以此為基礎的。而中國資本市場在發展初期,盡管也推過場外市場,但迄今仍是個短板,現在急需補課。只有完成了補課,中國資本市場才能真正走向成熟。而這種補課,筆者認為,又要以實現三大突破為前提。 場外市場是個很寬泛的概念,現在人們習慣于把各種在非滬深交易所轉讓的股份都列為場外交易,僅就目前的情況來說,至少包括被稱之為是北交所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各地的股權托管交易中心和各券商所推的柜臺交易系統。在這里所包含的,既有老三板,也有新三板以及嚴格意義上的四板市場。當然,從理論上說,它們被視為場外交易是沒有異議的。問題在于我們想要重點發展的,到底是場外市場中的哪個部分?一段時間以來,有關部門似乎把發展重點放在了新三板上,但是,最近發展券商柜臺交易的呼聲也很大,各地組建股權交易中心的積極性更高。這就難免讓人犯難:在并不具備全面推進場外市場的情況下,如果一味求全,不但太過分散精力,讓投資者難以適從,同時也難以把當前最重要的工作做好。所以,場外市場發展的一大突破,就是首先要明確發展重點。 其次,在交易制度上,也需要有個突破性改變。現在的場外交易,基本上實行連續集合競價來組織配對交易,在交易過程中,多數時間買賣雙方的報價不公開,最后也只形成一個當天的成交價。這種模式能最大限度地弱化價格的波動,化解交易品種被炒作的風險,但同時也極大地犧牲了交易效率。時下北京中關村的新三板市場,掛牌公司已有200多家,但2012年全年成交規模不過1.1億股,成交金額不足6億,換手率約為2%。有的公司幾個星期才有一筆成交,其流動性很不充分的。要發展場外市場,就必須讓投資者能很容易地買賣,實行類似滬深交易所的那種連續自由競價的交易規則有其必要性。如果能這樣做,無疑是一大突破。在這里,重要的并非交易制度設計,而是轉變觀念。只要真正把場外市場看成
“市場”,那么這個問題是不難解決的。否則,即便大力推廣場外交易,也會因為在交易制度上人為地設限而缺乏流動性,吸引不了投資者而導致事倍功半。 還有一個突破是投資者身份。在早期推老三板的時候,是允許個人投資者開戶操作的,后來發展為新三板,規則就更改為只允許法人和特殊自然人開戶了,而這里的特殊自然人,是指持有掛牌公司發起人股的自然人股東。如此一來,個人投資者基本被排除在場外市場之外了。盡管在一些地方實行過一些變通措施,試圖讓普通自然人投資者曲線入市,但收效不大。一直有建議建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并且在此基礎上向個人投資者開放場外市場。而在將進入場外市場的公司確定為是非上市公眾公司以后,在法律層基本已沒有什么問題了,只是相關制度還沒有跟上,因此仍然需要有所突破。也許有人會提出,中國股市的一大缺陷是個人投資者太多,現在發展場外市場,能否從一開始就避免這個缺陷呢?其實,個人投資者多有其歷史原因,即便這種狀況需要改變,也不可能一步到位。如果沒有足夠的個人投資者參與,場外市場就很難真正發展起來。顯然,如何正視個人投資者在場外市場發展中的地位與作用,這是一個很關鍵的問題,需要有從制度到認識的突破。 發展場外市場是中國資本市場真正走向成熟的必要前提之一,其重要性已為越來越多的人們所認識。而若能實現以上這三大突破,也許就會看到場外市場大發展的曙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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