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開的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中國證監會主席郭樹清提出,證監會將堅持從新興加轉軌的基本實際出發,堅持投資功能和融資功能完全平衡。筆者認為,雖然監管層此前在投融資功能平衡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此次在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上重點提出“堅持投資功能和融資功能完全平衡”,意味著在目前市場投資功能比較弱的情況下,監管部門在今后的工作中將著重改善資本市場“重融資輕投資”的結構性問題,力求融資功能和投資功能的平衡,未來可以期待在增強市場的投資功能方面有若干利好出臺。 二十多年來,我國資本市場發展迅速,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從上市公司的數量、融資金額和投資者數量等方面,我國資本市場已經具備了相當的規模,在產品以及法規制度方面,市場的基本要素和基本框架已經形成,技術系統建設方面成果顯著。但是,在我國資本市場在建立之初,由于種種原因,一些政策、制度過于注重市場的融資功能,而忽視了資本市場的投資功能。因此,“重融資輕投資”一直存在于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中。 “必須要進一步增強股東回報意識。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要充分認識到投資者的每一分錢都不是白來的,不能被無償占用。”中國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在上任不久到廣東調研時說。一語道破中國資本市場“重融資輕投資”,當時在業界引起了不小反響。此后,證監會發布了很多強化上市公司分紅的政策,讓投資者確實感覺到了投資的樂趣。但是,要加快建設一個更加成熟、更加強大的資本市場,則必須先解決資本市場的基本功能:投資功能和融資功的平衡。 筆者認為,要妥當解決投融資功能的平衡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首先,繼續完善多層次市場體系建設,形成包括股票、債券、金融衍生品和其他固定收益類產品在內的基本產品系列,滿足投資者對多元化的投資產品、多樣化的交易體系、交易方式的要求,滿足投資者對投資避險工具盒各種投資組合工具的需求,使資本市場真正成為一個對融資者和投資者都具有吸引力的功能完善的市場。
其次,加大對中小投資者的司法保護。由于中國股市的功能定位過于偏向融資而缺乏對投資者權益的充分保護,尤其是在立法層面,投資者保護條款亟待充實和細化。從全球大部分國家的監管體系來看,“保護中小投資人利益”是證券業監管的重要目標,然而,對中小投資人最有效的保護莫過于給他們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司法權利,因此,完善投資者司法保護,是對中小投資者最好的保護利器。 第三,改善投資者結構,吸引更多專業機構投資者入市。資本市場的成熟程度與其投資主體的理性及投資文化方面分不開,而投資者的理性和投資文化又和投資者結構密切相關,因此,證券市場要形成正確的價值投資理念,必須逐步改善投資者結構,通過進一步完善市場交易的對沖機制,發展金融衍生品市場,吸引更多的專業投資機構更多地參與到股市中來。 目前,我國資本市場投資者結構不合理,機構投資者過少,使信息開發嚴重不足。在發達國家成熟的股票市場上,機構投資者都占有較大的比重,多數都達到80%左右,而中國的證券市場一直呈現出以中小投資者為主,機構投資者為輔的特征,這就決定了我國資本市場投資行為的短期化和很強的投機性。因此,加快專業機構投資者入市的步伐將會有效改善目前市場中的投融資格局。 當然,我們也要認識到,資本市場的投融資功能完全平衡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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