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央行調查統計司司長盛松成撰文指出,利率市場化的下一步可上調甚至取消部分銀行存款利率浮動上限,并通過這種方式來努力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應該說,該觀點看到當前國內金融改革的實質,放開銀行的存款利率浮動上限是利率市場化的關鍵。
可以說,對于我國金融市場改革,大家都知道要加大改革的力度,但是切入點在哪里,則眾說紛紜。其實,面對中國金融改革的諸多問題,最為重要的仍然在于金融市場價格機制如何來確定。如果一個金融市場沒有價格形成機制,也不存在由資金供求關系來決定市場價格。一個市場連價格都不存在,其市場從哪里來。當前金融市場的價格與市場形成的價格仍然相差很遠。
我國金融市場的基準利率與歐美發達國家金融市場的基準利率有本質上的區別。歐美發達國家金融市場的基準利率是銀行間貨幣市場的隔夜拆借利率,它對金融機構、金融市場及金融產品的影響與作用都是間接的,或是要通過更多的環節才能傳導到具體的金融產品定價上來。但是我國金融市場的基準利率是一年期銀行存貸款利率。這種利率是給銀行存貸款直接的風險定價。如果國內央行基準利率調整實際上就是直接給銀行存貸款的風險定價,那么商業銀行就沒有對存貸款風險具有定價權。因此,國內銀行體系的競爭并非是價格機制的競爭而是信貸規模或數量競爭。在這種情況下,整個金融市場的價格機制也就無從談起。
1998年以來,我國央行在嚴格管制存貸款利率的基礎上,開始實行
“銀行貸款利率下限管理及銀行存款利率上限管理”政策,給國內商業銀行存貸款風險有些許的定價空間,即2004年取消了銀行存款利率下限,同時允許貸款利率較基準利率向下浮10%。2012年,央行決定允許銀行的存款利率較基準利率向上浮10%,允許貸款利率向下浮30%,這在一定意義進一步打開了商業銀行存貸款風險定價的空間。
但是,由于央行對存貸款利率仍然是直接管制,我國金融市場價格機制扭曲及利率市場化的程度仍然很低。在這種情況下,不僅嚴重影響了我國金融市場資源的有效配置,也影響了我國金融市場正常運行。可以說,放開或全部取消商業銀行存款利率上限,它不僅是我國利率市場化最為重要的一步,而且也是調整我國金融體系中許多扭曲行為的關鍵。近幾年我國金融市場民間信貸發達、高利貸盛行、銀行理財產品突飛猛進、信托貸款劇增、影子銀行風險巨大、人民幣匯率價格不合理性等,都是與當前國內金融體系價格扭曲有關。如果不建立國內金融市場有效的價格機制,那么這些問題僅通過事后的監管是無法得以解決的。
如果說部分放開或完全放開商業銀行存款利率是2013年金融改革及利率市場化的重點,那么這種改革將對我國金融體系造成重大的影響。這不僅在于當前國內金融市場內的利益關系會出現重大調整,而且金融市場行為及價格水平都可能出現重大的變化。無論是國內市場還是國外市場,無論是企業及個人投資者還是地方政府等,都得密切關注這種金融改革的動向,絕不可低估這種重大改革對金融市場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