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改委官方網站發布消息:韓國三星、LG,中國臺灣地區奇美、友達、中華映管、瀚宇彩晶等六家企業,在2001年~2006年期間,利用優勢地位,合謀操縱液晶面板價格,在中國大陸實施價格壟斷行為,違法所得2.08億元。涉案企業退還、沒收和罰款共計3.53億元。 發改委稱,2001年~2006年間,上述六家涉案企業在臺灣地區、韓國共召開53次所謂“晶體會議”,協商并操縱價格,損害整機企業及消費者合法權益。目前,涉案企業已提出整改措施,并承諾將無償保修服務期限由目前的18個月延長到36個月。 鑒于本案是中國政府對海外壟斷企業開出的首張罰單,且數額巨大,國內媒體高度關注。本人認為,國家發改委首次對外資企業價格壟斷行為實施處罰,開創了一個先例,具有標志性意義。首先,上述面板企業因價格壟斷行為已受到并非最大受害國的美國、歐盟巨額懲罰,理應受到最大受害國的中國懲罰。其次,此次懲罰對今后壟斷行為的發生將起到懲戒、警告作用,對維護健康的市場秩序具有積極意義。再次,壟斷行為不僅僅發生在國際企業身上,也發生在部分國內企業身上,理應同等對待而非厚此薄彼,以此維護市場秩序公平合理。 就懲罰力度看,中國政府可謂心慈手軟,3.53億元人民幣的總罰款對動輒以百億美元為計量單位的企業如同毛毛雨。僅以三星電子為例,其2012年第三季度即實現總營收475億美元,凈利潤達到74億美元。前三季度凈利潤更是超過950億元人民幣,其中,涉案的顯示屏產業,第三季度即為三星電子貢獻了10億美元的凈利潤。 事實上,并非只有中國大陸對上述企業實施了處罰,美國、歐盟前不久剛剛對相關企業開出罰單。例如,美國一家法院對三星電子等八家面板制造商價格壟斷行為處以3.88億美元的罰款;歐盟執委會更是對六大LCD面板企業開出6.49億歐元巨額罰單。美國、歐盟處罰力度均數倍于中國。 一個有意思的事實是,美國與歐盟均非面板壟斷的最大受害國,中國作為全球最大的彩電制造國,同時也是全球最大的面板消費國,價格壟斷對中國企業的損害最為嚴重。眼下,大家不約而同地將目光投向海外企業身上,對國內企業類似行為有意無意地忽略了。實際上,類似行為在本土企業身上并不少見,只是沒有被公眾意識到涉嫌違法而已。一個典型的案例是,2000年6月,國內九大彩電企業在深圳五洲賓館召開“中國彩電企業高峰會”,公開聲明峰會任務是“成員單位根據相互認同的生產成本制訂彩電銷售最低限價”,比如,21英寸普通平面直角彩電(當時還是CRT電視時代)最低銷售價格不得低于1050元。該價格聯盟不久即被政府叫停,但相關企業并未受到任何處罰。此后,類似行為仍時有發生。尤其可笑的是,甚至有企業還公開在媒體上進行宣傳報道,以此向消費者表明“絕不降價”的決心,可見國內企業對“價格壟斷”可能違法的意識多么淡薄。 因此,對市場壟斷行為的懲罰不應僅僅針對海外企業,應國內外企業一視同仁,我們不能因為企業貼上了不同的標簽而區別對待,唯其如此,才能建構真正健康、規范的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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