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今天刊出的關于南通市環保局窩案的消息,讀來讓人頗為觸動。一個地方的環保系統,本是守護一方土地環境生態的重要防線。很遺憾,在南通,這條環保防線一度趨于崩潰。 報道中的信息清楚地顯示,這起窩案,本質是發生在環保系統的腐敗。一些環保官員為謀求自身利益,或是故意將應當從重處罰的從輕處理,或是將環評虛置,或在環保驗收環節做手腳。環保官員和污染企業的勾兌,后果不可小視。 違紀違法的那些南通環保官員,自當受到紀律乃至法律的懲罰。面對一個腐敗案件(即便是一起窩案),或許也不必為之過多擔憂。但是,這起窩案反映出的問題,還是很有警醒意義。 反思南通市環保局窩案,至少有三個問題需要重視:其一,當地環境信息公開不到位;其二,針對環保官員權力的監督是虛置的;其三,快速發展過程中的工業城市,污染的增量成為權力尋租的“沃土”。 環保信息公開的總體狀況不盡如人意,這在全國范圍內是一個普遍現象,不獨南通。從全局來看,環保信息公開不到位主要體現為三種情況:一是不愿意公開;二是不敢公開;三是信息公開還缺少很好的組織實施。顯然,就當時的南通環保系統而言,恐怕更多屬于第一種情況。 環境信息公開不夠,多少使得外部監督失靈。因為信息的模糊,該處罰的問題不處罰或從輕處罰,也難以被發現。腐敗的幽靈最喜歡黑暗的環境。不當的政商關系,往往也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建立。 透過南通這起窩案,也可看出,少數環保官員從“權力不夠”到權力濫用,中途幾乎沒有障礙。過去有段時間,環保部門被指權力偏軟,在試圖處理污染問題時多顯無奈。近些年,隨著環保問題重要性的增強,環保部門機構有升格,權力有擴張。 糟糕的是,在一些地方環保部門,擴大了的權力沒有用在合適之處。本報的報道顯示,南通環保系統在權力的濫用方面,一度到了囂張的地步,甚至在行賄、受賄時都不避諱。缺少約束的權力助長了窩案的發生。在某種意義上,這也是南通環保系統的一個集體悲劇。 還值得重視的是,南通作為一個快速發展的沿海工業城市,污染問題增多,原本是在給環保部門增加工作壓力。可事實卻是,有污染企業,就有尋租空間——特殊場景下的地方環保生態,為官員與企業之間的勾兌提供了土壤。污染問題越嚴重,權力可操作的空間就越大——如此的權力邏輯,讓人無語。 應該說,南通市環保局的這起窩案不是孤立的。近年來,環保領域腐敗案件頻發,升速明顯。環保部門成為腐敗案件易發多發的“高危地帶”。公權力的軟約束與污染量的不斷上升結合到一起,演繹了一個個丑陋的腐敗圖景。如果這個問題跟透支環境發展經濟的慣性力量也聯系在一起,必會大大破壞“美麗中國”的建設進程。 去年11月召開的中共十八大宣示,要將生態文明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并列,“五位一體”地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環境保護的意義,提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南通環保系統的窩案顯示,愿景與現實之間,還有著不小的距離。 對于如何改善環境,總體上已有共識,即強調從單純重視經濟增長轉向經濟發展與保護環境并重;從環保滯后于經濟發展轉向環保與發展經濟并行;從主要通過行政辦法保護環境轉向綜合性地運用法律、經濟,以及行政辦法保護環境。南通環保窩案表明,在諸多原則和概念之外,還必須再加上對權力的約束。在權力的軟約束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之前,“美麗中國”更多只能停留在憧憬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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