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25日在北京召開。住建部黨組書記、部長姜偉新做工作報告。他尤其強調,明年會繼續實行限購措施,要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住房需求,支持合理自住和改善性需求。(12月25日《央廣新聞》) “限購令”的生命周期延長,并非意味著其肌體康健,沒有任何病灶。事實上,“限購令”自一出娘胎,爭議就從未斷過。它不僅有別于一般性市場經濟規律,給人一種稀缺的暗示,而且限制了交易量;此外,還存著制度上的“管涌”。譬如,境外婚姻的家庭未在境內民政局登記的,最多可購買3套房。 顯然,“限購令”是窮盡一切調控手段下的無奈之舉,不得已而為之。可以預見的是,在沒有找到合適政策“替身”之前,“限購令”也許會被無限期延長下去。正如住房官員所言:“即便現有調控政策調整,也要先設定好一個后續政策,如果后續政策沒有研究好,既有政策就不會退出。” 我覺得,綜合國內房地產調控以及房地市場走勢,替代“限購令”最好路徑是全面推行房產稅。房產稅的實施,既有利于地方政府擺脫土地財政的高度依賴,形成正常穩定的地方財源,也會使調控長期化和常態化,不像“限購令”那樣,只是應急舉措。 更為重要的是,用房產稅來當
“替代品”,是對購房者個人消費權利的尊重。雖然“限購令”能起到一定抑制房價的功效,但是通過資格設限,來控制購房者需求的數量,顯得不太人性化。倘若使用房產稅這一“利劍”,則是賦予了購房者的個人選擇權,購房者完全依據自身的情況,去購置合適類型的房產。 可以肯定的是,“限購令”的“接力棒”交給房產稅,已是大勢所趨。無論是國家層面,包括財政官員對房產稅推行頻繁表態,以及上海和重慶兩地房地稅試點的推行,還是最近住建部正在繼續架構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可能已經表明國家正在為全國推行房產稅作前期準備工作,只不過,普通老百姓則期盼,這一天能早些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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