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在18日召開的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表示,明年將適當提高居民醫保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標準,穩步提高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水平,統籌推進職工和居民醫保門診統籌。(12月19日《北京晨報》) 此前,廣州市就曾考慮提高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遭到了噓聲一片,最終只能作罷。反對提高個人繳費,并非僅出于少花錢多辦事的理性經濟人考量,更源于當下醫保制度仍存在諸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要想提高個人繳費標準,就必須正視公眾訴求,解決相關問題。 其一,加快醫保并軌,消除福利黑洞。我國現行醫療保障制度有四種形式:公費醫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這種“碎片化”制度安排不僅有損公平與效率,也嚴重削弱了醫保基金的共濟能力。一方面參加居民醫保的主要是困難群體,疾病患者、老年人參保比較多,消費次數、額度高,入不敷出也就在所難免。而公務員不需要繳納醫療保險費用,卻能享受到比居民更好的醫保待遇。對此,必須盡快將全部公務員納入醫保體系,徹底甩掉沉重的公費醫療包袱,確保財政補貼更多惠及最需要的社會群體,同時也能拓寬參保繳費規模,讓公務員群體成為醫保資金增收的新鮮血液,提高醫保基金抗風險能力。 其二,平衡基金收支,提高醫保待遇。2011年我國城鎮基本醫保基金結存率超過20%,遠遠高于發達國家的10%以下水平,新農合年結存率也超過16%。誠然,醫保作為救命錢,管理上的適度謹慎是必要的,不過這廂提高個人繳費標準,那廂醫保“錢多得花不完”,顯然有悖公平和效率原則,也容易讓人對醫保資金使用的公信力產生質疑。醫保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強調個人繳費義務的同時,享受待遇的權利必須跟上。當下,應在堅持“以收定支、略有結余”原則,設定結余平衡點的前提下,不斷擴大醫保覆蓋面、提高各類醫保的報銷水平,讓人們更多地享受醫保基金帶來的實惠。 其三,改革支付方式,遏制“跑冒滴漏”。過去,醫保報銷付費機制一直以按項目付費制為主。此舉容易造成醫療服務過度,醫療費用不合理的增長,同時由于項目繁多,醫療保險機構審核工作量大,管理成本也相對較高。不解決這個“跑冒滴漏”問題,往醫保這個木桶里添水只會事倍功半。唯有盡快探索推廣總額預付和按病種付費,實現對醫療服務機構的工作量、費用、服務質量的有效監督,提高醫保個人繳費標準才能讓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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