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近來議論比較多的一件事,是某一理財產品因為不能按期兌付本金與利息而發生違約風險,由于還涉及銀行工作人員“飛單”銷售,因此情形顯得有點撲朔迷離。不過,對于廣大投資者來說,此刻最為關心的或許不是出現在這款產品身上的是與非,而是由此引發的“剛性兌付”問題。 所謂“剛性兌付”,是指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非儲蓄型理財產品,被認為或被理解為發行人將承擔保證本金與收益安全的一種現象。簡單來說,就是一些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其收益率遠遠超過央行規定的基準利率,但發行人還是承擔確保兌付的責任。今年以來,有不少信托產品發行,其確定的年化收益率普遍超過10%,有的甚至高達15%。在正常情況下,這種高收益應該是對應高風險的,也就是這種產品的高收益不該是確定的,甚至產品的本金也存在安全風險。可是,在此類產品的發行文件中,往往存在不同形式的高收益承諾,以至給購買者一種這種產品是無風險的強烈印象,其兌付具有“剛性”色彩。今年,信托公司的資產實現了超常規的增長,超過了6萬億。這其中當然有金融脫媒所帶來的正面推動作用,但也不能排除事實上的“剛性兌付”的存在,為信托產品的熱銷起到了很大作用。一些券商以及銀行所發行的固定收益率理財產品,在不同程度上也存在這樣的情形。有人說,今年股市表現太糟,高收益理財產品的大量發行,扭曲了市場的無風險收益水平,迫使股票的風險補償提高,也是一大原因。仔細想想,也確實是這么回事。試想,如果投資者可以在市場上輕易買到安全的,并且年收益率在10%以上的理財產品,他的確沒有太多理由再去冒大風險去買股票。 但問題是,對于非儲蓄型理財產品而言,應該不存在“剛性兌付”。原因很簡單,收益應與風險相對應,如要謀取高收益,那就必須承擔高風險。一些收益率達到10%的理財產品,卻因為“剛性兌付”而給投資人以安全感,這本身就是不正常的。剖析一下這類產品,實際上還是存在不少問題的,即便有的提供了擔保等“安全墊”,但若從嚴格規范的角度來看,實際上也不能確保安全。而在過去的一段時間,由于客觀上確實存在“剛性兌付”的現象,而且又因為相關產品發行量還不很大,也沒有發生問題,因此在一段時間內,不正常的“剛性兌付”變成了普遍現象,并且似乎還成了市場常態。可是,隨著類似產品數量的增加,風險也就在不斷積累之中,終有一天是會爆發的。所以,理財產品不能如期兌付事件的出現,其實是必然的。 “剛性兌付”有違收益與風險平衡的原則,即便是繞了幾個圈子,最后還是會落空。其實,作為投資者,簡單想一想就明白,如今有幾個行業的凈資產收益率能超過10%?如果超不過,那拿什么來支付那些理財產品的高利率呢?而如果有的話,又怎么會得不到銀行貸款,以至繞道理財產品,承擔這么高的財務成本?誠然,在某個特定時點上,在某個特定的行業中,確實會有以高收益率理財產品來籌集資金的現象,也不能說都不能償還。但這不可能是普遍現象,而且其中一定會有很大風險。應該明確的是,在理論上,儲蓄型理財產品,不能得到“剛性兌付”的保證。 看情形,“剛性兌付”將成為過去式,這不可避免免會給理財產品市場造成動蕩。但是,從長遠來看,這是好事情,因為將矯正國人對理財產品有高收益而無高風險的錯誤認識,讓理財市場重回其本源,而不再與高息攬存之類的擦邊球相染。更為重要的是,資本市場上只有在收益與風險相匹配時,資金的有序流動才成為可能。而這對于正受困于流動性不足的股市來說,應該是個利好,因為會促使部分愿意承擔高風險、享受高收益的資金回流到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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