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翻番被列入國家發展目標后,國人異常興奮。這種興奮,來源于政策目標從注重經濟總量轉向了注重人均收入,這種轉變是非常可喜的。但同時也需要指出,“收入倍增”只是改善民生的一個小的方面,后面要做的事情還很多很多。 按照中國以往30多年的經濟發展速度,差不多每五年經濟總量和收入就會翻一番,因此,收入倍增應該說不是什么太難之事,或許也不用十年那么長時間。仔細琢磨,這里面其實反映了經濟學家和民眾思考方式的差異;經濟學家認為,只要經濟上去了,收入肯定會跟上;而民眾通常只看結果,不看過程。經濟倍增是過程導向的,而收入倍增是結果導向的,兩者本身就是同一問題的兩種表述,從本質上差異很小。 收入倍增的觀念來自日本,我國最常用的概念是GDP翻番。細究起來,兩者并不完全相同,但關聯性卻很大。其實,在改革開放之初,我國就非常注重借鑒世界各國的發展經驗,當時小平同志分別訪問了美國、新加坡、日本等國,而中國之后的經濟改革和開放政策也吸收了許多國家的經驗,比如大家熟知的比較優勢發展戰略,就是借鑒了新加坡的發展模式,而國人更熟悉的“先富帶后富”理論,則是對美國里根政府“滴涓效應”的轉化,而我們在改革初期最大的戰略目標“GDP翻番”就參考了日本的收入倍增計劃。 回首過去,國人今天的收入已增加了很多。隨著經濟總量翻番,我國的人均收入從改革開放初期的幾十元增加到現在的幾千元,早已翻了近多個番,只是大家習以為常,也就不怎么提了。從上世紀七十年代末到今天,在收入翻了好幾番的情況下,國人的生活質量也確實有了根本性的改善,從前的很多奢侈品都成了如今的日常消費品,但與此同時,我們生活的壓力并沒有減小,而是更大了。 毋庸置疑,中國民眾的收入不僅需要倍增,而且需要十倍增,才能真正趕上發達國家的水平。那中國人的收入是不是趕上發達國家后就幸福了呢,其實也不是,只要看看當今歐美、日本民眾生活的狀況就可想而知了。發達國家民眾在高收入下的不幸福感,說明了迷信收入增長,是一個根本性的觀念錯誤。如果不顧經濟發展的本質,收入增長不一定給民眾帶來幸福感,因為在收入增長的同時,民眾生存成本也在增加。而相反,如果能在人們的工資水平保持相對穩定的前提下,大大降低生活必需品價格,則可以大大舒緩民眾的生存壓力。尤其對于中國這樣人口眾多的國家來說,盡力建設“低生存成本型社會”,才應該是發展的目標,才將是一種從日常生活的細微之處減輕民眾生存負擔的社會模式。 除了降低民眾的生產成本,構建
“低生存成本型社會”之外,完善社會保障也是一項重要的治本之策。有人說,福利國家只可能產生于富裕國家,或是國家富裕的表現,這完全違背了歷史。我們只要了解下德國和北歐的崛起過程就可以明白,福利和社會保障制度往往都是在經濟最落后的國家產生的,而且恰恰是福利和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促進了這些國家和地區的崛起。 比如,德國是世界上最早通過立法建立全面社會保障的國家,而十九世紀后半葉的德國,剛剛完成國家統一,正處于鐵血宰相卑斯麥統治時期,當時的經濟發展水平比英、法差得遠多了,但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德國在世界上最先建立起社會保障制度,從而迅速崛起。 北歐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全面社會福利的地區,至今也是全球社會福利和經濟表現最好的地區,但北歐建立全面社會福利時,幾乎處于歐洲最窮的狀態,城市化才剛剛開始,北歐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率先建立了迄今為止世界上最全面、最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并且很快就趕上并超越了早期資本主義國家,成為世界上最富裕的地區,社會福利制度的建立促進了北歐的崛起。 德國和北歐的案例足以說明,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非但不是國家崛起的障礙,而恰恰是動力。所謂國家還不富裕,在福利和社會保障上還難以高標準的說辭,根本就站不住腳。再怎么說,今天的中國的經濟實力,比卑斯麥統治時期的德國,比上世紀三十年代的北歐總要強得多吧? 再進一步,如果除去發展早晚以及社會制度等因素之外,我們就會發現,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是與這個國家的社會福利水平是成正比的,也就是福利水平越高,社會保障水平越高,經濟水平就越高,反之福利水平越差,經濟也越差。而且越早建立社會福利制度,國家崛起越快,社會福利和保障制度建立遲了,反而會阻礙國家的崛起。 總之,經濟發展,民生改善原本是相互促進的關系,而民生改善除了增加收入,還是一個系統工程,在這個工程中,降低民眾的生產成本和完善社會福利政策、健全社會保障制度在很多情況下可能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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