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白重恩呼吁給公務員加工資,他認為不能因為很多人考公務員就不給加工資,這樣會促使他們去權利尋租,腐敗的可能性會加大。
他認為,如果工資比較低,一些政府部門可能要通過創收來補貼公務員,但政府部門利用手中權力創收很有可能產生很多的扭曲。此外,他也擔憂工資過低使得一些人從進入公務員隊伍開始就時刻準備搞權力尋租。他的言外之意仍舊是高薪養廉。
應當說,中國公務員的貨幣收入不低,以剛剛公布的廣州市為例,32個政府部門的68663名公職人員,工資福利和個人家庭補助支出共計82.70億元,人均年薪12萬,最高15萬,最低的不到7萬。而同期廣州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僅為5.7473萬元,私營及其他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僅為2.9951萬元。
中國不同地區有不同的收入標準,但總體而言,就像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院長吳江所說的,公務員平均年薪(全部貨幣收入)比事業單位人員平均年薪高出一萬元,而企業人員的平均年薪又低于事業單位人員。因此,白教授認為“公務員工資低就會刺激尋租腐敗”,這里的工資無疑指的是貨幣總收入,顯然,一些地區的公務員的貨幣收入并不低,而是高出社會平均水平,“工資低刺激腐敗”的邏輯值得商榷。
但公務員的收入結構需要更合理,“低工資、多補貼、泛福利”特征明顯,即基本工資在其合理貨幣總收入中所占比重很低,一般低于1/2,甚至1/3,補貼較高。這需要改變。國際上一般都以工資收入為主,發放津貼為輔,工資收入占總收入的70%-80%,津貼占20%-30%。
當貨幣收入以各種補貼為主的時候,就會帶來白教授所說的利用公權力創收的問題。一般而言,補貼中有公共財政支付的必要部分,但大部分是單位自身設置的,如果單位或部門有單獨的創收,發放的補貼就多一些,這會刺激一些部門搞創收,產生扭曲。
但現在的主要問題不是工資多少和結構,而是福利不均衡。在醫療和養老等福利制度方面,福利的雙軌制需要不斷改革。企業職工實行由企業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而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退休金則由國家財政統一發放。
而且,在中央政府在十幾年前取消福利分房制度后,一些地方的部門、事業單位以及國有企業,至今仍然繼續建設“單位宿舍”,以遠低于市場的價格分配住房,甚至可以倒賣房號,這些住房大都在城市最好的地段,轉售的差價利潤巨大。
因此,“高薪養廉”的論調暴露出對現實的無知,在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制定的過程中,應該不斷優化公務員的收入結構,限制或禁止單位自行補貼,消除福利腐敗,這樣才有討論“高薪養廉”的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