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正幫助公司利用專利品和合法專利收購獲取寄生利益。四年前,曾領導IBM知識產權法律部的大衛·卡波斯出任美國專利商標局局長。起初,人們對他改革功能失調的專利系統抱有希望,但隨后即發現他對系統所需的改變并無興趣。他對現行的專利系統頗為頌揚,尤其是對軟件專利。 卡波斯將留下一個比四年前更為糟糕的專利系統,這種損害隨處可見。大公司正將更多支出花費在專利律師身上,而非研究和開發。蘋果目前是對專利濫用最嚴重的公司,其目標在于壟斷智能設備行業,對抗安卓操作系統的全球“圣戰”只是其一部分。在蘋果VS三星的陪審團裁決后,著名科技投資人馬克·庫班在推特中寫道:“如果IBM個人電腦是在現在這種專利環境下創造的,那一定不會有蘋果。因為蘋果一定會受到IBM的訴訟而無法生存。”
小型公司正被迫支付牌照費,這一費用被批評家準確地稱之為法律勒索。而那些不生產任何產品,只去收集、購買專利的公司無疑是真正創新和進步的癌癥細胞。硅谷知名投資人弗萊德·威爾森曾猛烈抨擊軟件專利,認為這是一種阻礙性的進化。隨著軟件越來越多地應用到各種事物中,很難想象我們如何區分出傳統創新和軟件化創新。
問題的核心是,一架聯邦機器賦予了專利權力。這架機器被律師創造和運作。對律師來說,絲毫沒有改革這個系統的利益訴求。而在面對這種反生產的系統的缺陷時,仍那么自負。(作者系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沃爾特·克朗凱特新聞和大眾傳播學院奈特數字媒介創業中心總監丹·吉默爾
賀艷燕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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