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在財經年會上指出,必須打破行政性壟斷,鼓勵多種所有制、多個企業公平競爭,實現國有資本的更好流動。 他說,在最近對上市公司的一個調查中,很遺憾國有控股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綜合評分還是偏低的,通過將國有資本資本化,實現管理和運營的企業化、市場化,會大大增強國有企業競爭能力,改善公司治理結構。 他建議劃撥更多國有資產包括國有銀行和國有保險資產的一部分給社保基金,劃撥比例可達30%到50%。 這幾個方面,正是近年來社會對國企詬病較多之地。 一是行政性壟斷和經營特權對公平競爭的扭曲。中國加入WTO前后,經濟改革的一個基本共識是,除涉及到國家安全、自然資源、少數公共產品生產和公共服務提供的領域外,處于壟斷狀態的其他行業與部門都應通過改革創造開放和競爭格局。針對壟斷行業改革處于嚴重滯后狀態的問題,2001年3月,時任國務院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主任的王岐山說:“一切不宜由國家壟斷的行業都要打破壟斷,一切不利于市場競爭和實現企業效率最大化的行業、企業結構都要進行重組。”十幾年過去了,情況好轉了,還是惡化了? 二是許多國企的治理和管理并未因上市而有根本改進,仍是行政權力的附屬物,官僚化色彩濃厚。 三是國家、國民與國企的分配關系,國企的上繳利潤比例,明顯不合理。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蘇明的研究表明,2009年國企實現利潤1.3萬億元,2010年盈利近2萬億元,但2009年利潤上交比例為6%,2010年為2.9%,且上交紅利主要在企業體系內部轉移,沒有明顯惠及民眾。2011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收入總量為800.61億元,支出769.54億元,其中723.6億元又以各種名目返回企業,調入公共財政用于社會保障等支出的只有40億元,僅占國有資本經營支出的5.2%。 國有資本不搞戰略性改革,當然也能繼續存在,甚至借助行政權力之手“大放光彩”,但這對整個中國經濟的長遠健康發展意味著什么呢?國家只有從擁有、管理和控制國有企業,轉向推動國有資本的市場化、社會化、證券化,才能讓國企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而國有資本的投資收益也可通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回歸全民分享的天然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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