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經濟形勢不太景氣,稅務局的收稅任務顯得比往年更繁重。下半年開始,各地不斷傳來因征稅出現的各種新聞。10月份傳出消息,浙江某些地方,有不少企業被預征明年稅收。在這樣的背景下,近日曝光的河北省獻縣“過頭稅”事件,并不新鮮。 “過頭稅”,就是有關機構為了完成稅收任務而過分向民間收取稅費的做法,有時間上的過頭和幅度上的過頭。時間上的過頭就像浙江某地的做法,預征明年的稅收;而幅度上的過頭,則是像河北獻縣那樣,并不是依照法定的稅率,而是以稅務機關想象的數額來完成。 不過,河北省獻縣國稅局的“過頭稅”事件,通過互聯網的傳播,產生了讓當事人意想不到的后果。而且,從形式上而言,也有兩處“創新”: 一是巧立名目。此前媒體曝光過不少地區的“過頭稅”,是因稅務局完成不了稅收任務而要求企業配合協助完成,這意味著稅務局的工作人員多少意識到這種行為并非合情合法。但此次在河北獻縣,有企業主爆料,某鄉稅務所負責人把幾名企業主叫到一起開會,說《人民日報》之前發了篇社論,根據他的“經驗”,他判斷中日就釣魚島會有一戰,因此希望獻縣的企業再交稅,支援國家。以“中日必有一戰”為由直接向企業征收,此種理由實屬罕見。 二是征收主體。盡管此次“過頭稅”是由稅務局的工作人員出面征收,但蹊蹺的是,稅務局提供的收款賬號并非對公賬戶,而是辦稅員的個人賬戶。也正因這個紕漏,讓納稅人意識到此次征收過頭稅的行為為非法,才有了后來的媒體報道。 “過頭稅”的危害很大。首先,損害的是政府機構形象:為了完成所謂稅收任務就隨意找理由讓企業多交稅款,毫無疑問是濫用職權,甚至涉嫌“敲詐勒索”,例如河北獻縣的“過頭稅”事件,若企業不交,那么稅務局就以“查賬”相威脅。其次,未經法定理由對企業征稅,這是對法律保護的私有財產的赤裸裸的侵犯。最后,過多征稅影響了經濟發展。越是經濟差,稅收征管越嚴苛,這無形中會加重企業負擔。就像有稅務系統人士指出,“企業已經很困難,地方不減稅反而還加重很不合理,但我們執行人員也沒辦法。” “過頭稅”體現了稅務部門的種種陋習,也體現了在經濟困難時期地方財政的窘迫。不過這都是表面現象,我們還需追問,為何過頭稅只在經濟不景氣的年份發生? 一個更令人感興趣的現象是,據國家統計局信息,今年前三季度,只有內蒙古、浙江和上海三個地方的財政增速低于GDP增速,其他各個省份的財政收入增速都高于GDP增速,江西最有代表性,其GDP增長為10.6%,而財政增速是33%。為何財政收入增速會快于GDP的增速? 這一切都緣于我國量出為入的財政預算體系。我們的預算非常有特色,那就是不僅要預算支出,同時還要預算收入,這就決定了很多時候納稅人要為財政部門估算的收入承擔額外的支出,各級政府的財政狀況直接影響企業和居民的宏觀稅負。在中國,以流轉稅、從價稅為主的稅制結構中,稅收總額對物價水平、經濟周期高度敏感,也呈現周期性波動。 這時就會出現一個問題:在量入為出的財政原則下,財政收入飛速增長,意味著支出規模隨之擴張。但財政收入增速放緩甚至負增長時,支出規模并不會相應調整。這時財稅部門就會傾向于量出為入,增加新的稅種或者指定用途稅(費)來籌措資金,例如各種附加費、燃油消費稅、房產稅試點等。 收入增長時的量入為出與收入下降時的量出為入交替進行,是近二十年全社會的宏觀稅負不斷爬升的首要原因。因為政府的事權并不由其他機構決定,支出規模當然就沒法被約束。于是,收入支出一盤棋,都是財政部門在自說自話。 也正是這個原因,征收過頭稅現象才會在各地輪番上演。這表面上看是稅務征管人員沒有依法行政,但更深層次體現的是我國財政預算工作中的弊病:一旦經濟稍不景氣,那么稅務部門就會為完成稅收征管任務而下各種努力。 問題是,稅收本該是營業活動的副產品,而非目的。如果本末倒置,焉能禁止“過頭稅”現象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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