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財產公開制度經十八大代表的提議及部分黨政高官的相關表述,再次被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可以預想的是,呼吁了多年的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將一步步從理想走向現實。但遺憾的是,這一制度何時能從立法的層面上予以確認,何時有可操作性的措施和辦法出臺,目前尚無具體答案。公眾期待的是,在越來越透明的信息化社會,加強反腐倡廉成為時代的命題,不僅關系到執政黨地位的鞏固,也關乎到民生社會是否真正實現。 十八大報告重申“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并強調“嚴格執行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再次廣受輿論關注。在十八大的相關新聞發布會上,透露出這樣的信息,一些地方政府打算不僅要進一步完善原有的官員重大事項申報制度,更要逐步實行財產公開制度,在制度上建立一套完備的、便于群眾監督的辦法。 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在中國早已有之,但在如何核實官員的財產、向社會公開以及如何監督這三個關鍵環節上,一直以來都沒有有效的制度辦法和措施,基本上是流于形式,比如一些官員巨額的灰色收入,就無法核實;公眾也無法知悉官員財產申報的具體數字、流程,也就無從監督,最終造成官員財產申報成為“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局面。 今年以來,原陜西省安監局局長楊達才的“表哥”事件、原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的“房叔”事件,再次凸顯出部分官員貪腐的程度之深、危害之烈,如何讓官員財產置于陽光下,接受公眾的監督,從制度上堵住貪腐的漏洞,成為公眾的急切期盼。 官員運用老百姓賦予的權力行政,即便是合法收入也來自于納稅人,更不用說猖狂至極的腐敗,置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于無形,與公民社會起碼的良知相忤逆,在中國貧富懸殊越來越大的當下,此種現象,只會惡化社會矛盾,弱化公眾對政府的信心,社會上不同階層之間心理鴻溝越來越大,對立與隔閡潛滋暗長,如火山熔巖,一旦爆發,后果不堪設想。 從國際上看,官員財產公開是普遍現象。迄今為止,世界上將近有100個國家和地區都制訂了有關官員財產申報方面的法律,建立了官員財產公開透明制度。歷史經驗一再表明,官員財產公開制度是預防和懲治腐敗的一劑良藥。從國內的現實看,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實施日久,其中的經驗教訓恰好可以為推出官員財產公開制度起到探路和鋪墊的作用。 更重要的是,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宜盡早從立法的層面予以明確,讓這項制度有法可依、執法必嚴。同時,官員財產公開制度不能“只打蒼蠅不打老虎”,不僅“小官”要公開財產,那些位高權重的“大官”,更要公開財產,包括親屬、身邊工作人員的財產,都要一并公開,接受公眾的監督。在具體的細節操作上,如何核實官員的財產,比如官員異地財產的核實、官員不同類別資產網絡的連接,尚需進一步在技術上予以完善。 中國上市公司輿情中心認為,在全球化競爭的時代,一個國家的競爭力,不僅包括經濟、科技、軍事等硬實力,還包括文化、文明等軟實力。官員財產公開制度有利于增強一個國家的信息透明度,提升這個國家在國際上的形象和文明程度,這也是一項重要的軟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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