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提出確保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并且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這其中,金融業必須發揮好“助推劑”和“潤滑劑”作用才可能實現。 首先,必須堅持銀行主導金融體制。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廣義貨幣總量始終在以超GDP的速度增長。如今,M2/GDP比例不僅遠遠超過發達國家,也大大超越新興市場國家,既說明金融的“潤滑”作用已經到位,也說明金融發揮了引領實體經濟發展的先導作用。之前曾有人認為,我國M2/GDP比例過高,據此判斷應逐步實現銀行主導型金融體制向市場主導型過渡。但是,這種似是而非的觀點正在受到金融危機史學家們的質疑。 事實上,以股市為代表的直接融資使得投資者的資產更多暴露在風險之下。比如1987年美國股災、2000年網絡泡沫和2007年美國次貸危機,誘發原因都是資產價格泡沫。從危機后果來看,這次危機中遭受重創的,反而是以美國和英國為代表的市場主導型金融體制國家,而以德國和中國為代表的銀行主導型金融體制國家受損有限。當然,我國M2/GDP比例略高確實客觀存在,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其一,當前股票市場過于低迷,與宏觀基本面嚴重不符,直接融資受阻,只能更多求助銀行信貸;其二,作為傳統意義上的東方國家,我國儲蓄傾向更加明顯,發揮著動員投資作用,并表現為較GDP更快的貨幣增長速度。所以,如果需要進行國別比較、判定我國金融泡沫化程度,主要是考察金融市場化指數,而不應孤立考察貨幣化指數。 其次,應當確保關鍵領域信貸充盈。我國長期經濟增長速度正在放緩,面臨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成功進入高收入社會的挑戰。為此,金融必須有的放矢,第一,應加大科技創新支持。從發達國家情況來看,美國研發(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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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占GDP的比例為2.7%,日本和韓國更是高達3.3%和3.4%,而我國僅占1.83%,說明我國科技投入不足,創新能力不強,產業競爭力較弱。通過加大金融對科技創新的投入,不但可以換來更高的勞動生產率,而且可以帶來更高的資本回報率。第二,應加大產業升級支持。第三,應加大對區域經濟支持。目前為止,我國區域發展不平衡的格局仍然存在,中西部地區還存在大量投資處女地有待開墾,沒有必要把壓倒優勢的信貸資金都投放在競爭早已白熱化的東部市場。第四,應保持對城市化的平穩投入。我國城市化率相對發達國家仍有較大差距,仍會給銀行帶來豐厚回報。另外,與上面四個發展方向相伴隨,還有一個對小微企業和“三農”的支持問題。 最后,務求金融風險防范警鐘長鳴。不管是銀行主導型金融體制,還是市場主導型金融體制,監管缺位,都會使金融體系風險加大,不但無法助力實體經濟,甚至還會拖了實體經濟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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