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疑問,創新成為近期各家券商最為關注的主題。從今年5月上旬召開的證券公司創新發展研討會,到本月初中登公司與中國證券業協會聯合召開的座談會,其核心內容無一不是券商創新。
其實,券商創新亦是郭樹清履職證監會主席之后諸多舉措中的重要一環。據統計,郭樹清履職一年來,證監會正式出臺的規則、制度等累計為65件。其中,涉及支持中介機構業務創新、培育壯大財富管理行業等的就達25件,占比高達38.46%,這也說明券商等中介機構在監管部門心中的地位。
證監會曾多次就券商創新工作進行過調研與征求意見。來自券商的反饋意見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希望推出更多滿足需要的產品;二是允許券商從事更多的業務;三是對一些限制性的條款予以松綁。總體而言,券商希望監管部門能夠在業務、產品等方面適度松綁,為券商的創新提供更為寬松的環境。事實上,像轉融通業務試點啟動、《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及配套實施細則的發布等,基本上均是滿足券商要求之舉。
根據監管部門的安排,11月政策重點將是落實與經紀業務相關的5~6項政策改革措施,12月著重梳理投行及發行業務,而參與廣州座談會的各與會券商則須在11月15日前上報創新書面材料,內容包括對行業創新的具體建議,以及需要監管層幫助解決的實際問題。
各家券商最終會推出什么樣的創新方案無疑頗受市場矚目。具體而言,其創新方案必須符合券商自身的實際情況,能夠革新券商日常經營管理中的弊端與缺陷,能夠為券商帶來活力與動力,這也是對其方案最起碼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券商創新不能單純地為了創新而創新,所有的創新舉措,應該有利于提升券商的核心競爭能力與抵抗市場風險的能力。
客觀上,很多國內券商存在“天生”的缺陷,那就是常常無法擺脫靠“天”吃飯的困境。其業績與生存狀況隨股市行情的起伏而起伏,牛市時可以賺得盆滿缽滿,一旦步入熊市,則頻頻深陷舉步維艱的泥潭。此外,大部分券商都呈現出業務低端化的特點。因此,國內券商必須要去低端化、去單一化和去中介化,否則,又談何提升競爭力與走出國門,又談何在全球資本市場中去爭奪定價權?
諸多國內券商曾經因為不惜鋌而走險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像南方證券、華夏證券等老牌券商紛紛
“翻船”,留給市場的只有那遠去的記憶。歷經整頓之后,券商的發展慢慢步入正軌。而在監管部門大力提倡券商創新的背景下,如何防范個中所產生的風險,如何避免“南方證券第二”再出現,顯然是監管部門與相關券商應該考慮的問題。
當然,在券商大舉創新的同時,還必須擺正自己的位置。券商作為市場的中介,除了維護好自己與服務對象(如發行人)的利益之外,同樣不能將廣大投資者與中國資本市場的整體利益拋到九霄云外。券商更不應該借創新之名,或通過創新的方式與手段,大肆從市場中竊取利益。顯然,這也不是監管部門力挺券商創新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