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建筑“東方之門”被網友調侃為“秋褲”走紅后,媒體采訪了大樓主人楊休。楊休提到自己過去和現(xiàn)在都不缺錢,未來將在中國的幾個發(fā)達城市再建四座東方之門。(11月5日
光明網) 按道理講,地標建筑分為兩種,一種是政府主導的公共設施或者城市雕塑,這時建筑就不能是權力美學的產物。既要體現(xiàn)城市獨有的文化特色,而且要得到公眾認可,更重要的是在細節(jié)論證、財政預算和意見征求上面,要體現(xiàn)出集思廣益。另一類,就是開發(fā)商主導,比如“東方之門”,屬于私人投資主導范圍,看起來與公眾生活沒有關系。 但是,建筑商不差錢想建就能建,看起來是理所當然,實際上卻很難說得通。如果在專業(yè)審美上僥幸過關,但卻與群眾審美大相徑庭,那么城市有什么理由再來四座呢?當建筑商列舉種種利好,言稱“秋褲樓”融入城市元素、造就世界第一時,本身就是獨掌了建筑審美的話語權。開發(fā)商建樓也許管不著,但建成什么樣,須符合這個城市的特色和整體風格。“東方大樓”也是經過招標、論證,這意味著它一定程度上也要符合公眾的審美要求。 人們不可能事無巨細都要過問,但這并不意味著城市建設完全可以棄群眾審美于不顧。“秋褲”樓并未建成,符不符合群眾美學暫不能定論,但如此情形下大呼要“再來四座”,無疑令人愕然——在這種定義下,城市建筑仿佛“只是錢的事”,開發(fā)商只要不差錢,拍拍錢袋就能上馬。 一旦上升到城市地標景觀的高度,公共建筑并不是只要不差錢,就可以想怎么建就怎么建的,地方也不能只盯著一點投資收入,而忽略了大眾的審美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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