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證監會推出《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及配套實施細則修改向社會征求意見等系列新政面前,以資產管理為核心業務的信托公司將日漸失去對信托這一制度安排所產生的專屬紅利,信托公司正面臨大資管混業背景下空前激烈的分業競爭。 在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修訂辦法中,面向高凈值客戶的限額特定資產管理計劃和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將對信托公司業務產生沖擊。前者的投向將在一般集合計劃投資范圍基礎上,擴充到允許投資商品期貨等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的品種,利率遠期、利率互換等銀行間市場交易的投資品種,以及證券公司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商業銀行理財計劃、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等金融監管部門批準或備案發行的金融產品,這個業務的投向與目前信托公司的資金池業務相重合,但券商在研究和渠道方面比信托占有優勢。 對于定向資產管理計劃而言,修改建議中明確指出,對于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單一客戶,可與證券公司共同商定投資范圍,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并與證券公司風險匹配,其實質是放開證券公司從事類似信托公司的單一類業務(即信托公司的通道類業務),但證券公司在風險計提凈資本比例上比信托公司低,因此會比信托公司要求更低的信托通道費率。這對目前信托行業將形成較大的沖擊。 基金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將從今天起執行,對信托公司產生沖擊的也是兩類業務:一類是基金公司資產管理直接投資現金、銀行存款、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央行票據、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資產支持證券、商品期貨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無需設立專業子公司和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其中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包含信托受益權,相當于新規后的基金公司可直接通過資產管理計劃投資高收益信托受益計劃,其投資范圍與目前信托的資金池投向類似;
另一類是基金公司通過成立專業子公司,建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投向為未通過證券交易所轉讓的股權、債權及其他財產權利。該規定相當于發行類似融資類的信托資產管理計劃,直接爭奪屬于信托專屬的信托計劃涉及的業務,直接搶食信托公司業務。據了解,各基金公司眼下正紛紛準備成立專業子公司,從事專項資產管理業務,招商基金已在深圳前海籌備注冊成立專業子公司,來自基金公司的競爭已進入實質操作層面。 多面夾擊下,給信托帶來好日子的制度紅利正逐步衰退,信托業競爭環境嚴峻。為了在未來全方位提高產品創新能力、資產管理能力和客戶開發能力,爭取獲得在競爭中的比較優勢,提高自身能力、凸顯比較優勢已迫在眉睫。眼下最要緊的,是進一步拓寬信托產品的涉及面,發揮自身的產品優勢。畢竟,信托公司在選擇產品所涉及的交易對手方面擁有豐富經驗和大量現實積累,突出產品的設計和選擇優勢,將使信托公司具備較強的比較優勢。此外,需盡快將過去偶然的、單一的項目合作模式轉變成與融資企業的戰略合作伙伴式的合作模式,為融資企業提供一攬子融資計劃,滿足企業不同層面的融資需求。由于證券、基金也可投資信托公司信托受益權以提高收益率,信托公司資金池業務優勢已不復存在,因此必須在研發和專業投資管理能力方面有實質性的提高,才可能贏得投資上的優勢。信托公司未來面臨的只是競爭對手增多,并不意味著信托業務的取消,所以,只要加大創新力度,還有生存空間,為此必須進一步擴充像遺產信托、醫療信托等新型領域。在未來資產管理業務趨同化的大潮下,行業內存在同業競爭,行業之間也存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信托公司如能利用現階段的優勢“高筑墻、廣積糧”,占據人才資源高地,在未來的資產管理行業的爆發期便能贏得先機和勝算。 總之,從目前證券、基金的創新業務的開展情況看,信托公司的主要競爭來自證券公司的單一信托的通道業務爭奪和基金公司專業子公司的集合信托競爭,信托未來遇到的情況可能是單一業務的通道費率急劇下滑和集合類產品競爭對手的成倍增加,大資管時代的來臨,必然加劇現金管理類業務的競爭。不過,換一個角度來看,現階段信托公司所面臨的競爭在短期內并不會構成實質性的威脅,畢竟證券和基金的主業不在于此,新試點也只是從結構安排的角度來促進業務的開展。因此,信托公司理應專注于做好自身的事情,切勿盲目擴張,一切通過提高自身能力去應對未來競爭。如果將來金融業的經營體制允許其他金融機構正式以信托的制度安排來做資產管理業務,那時的信托公司就能依靠現階段通過競爭環境下鍛煉出來的專業優勢和綜合能力去面對真正的大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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