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傳出消息稱,為優化資本市場投資者結構,鼓勵長期投資,有關部門正研究個人股息紅利稅按持股期限實行差異化征收的政策。 股息紅利稅減免的市場呼聲一直很高,多數觀點認為應該完全減免。在以往舉行的全國兩會上,也多次有代表和委員提出紅利稅征收的不合理性。而完全取消紅利稅在現階段難以取得共識,今年以來,有專家建議把紅利稅稅率與持股期限掛鉤。 從此次披露的消息來看,將按持股期限不同,分段實行差異化稅率:分為1個月以內、1個月至12個月、12個月以上三個時段。其中,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的,將執行國家法定的稅率,不再實行減半征收的政策。持股期限12個月以上的,稅率將大幅度降低。 較之此前專家建議把持股1年作為差異化稅收優惠的起點,目前透露的這個方案更體現出對價值投資的引導。 首先,1個月以內持股期限的不再實行減半征收政策,意味著該部分短線投資的紅利稅不減反增,將由目前減半征收的10%變為法定征收的20%。在紅利稅減免呼聲很高的市場背景下,1個月以內持股不再實行減半征收優惠,從政策上體現出對超短線投資的不鼓勵。 其次,差異化征收的時段劃分更適合A股市場特點,有助于整體降低紅利稅稅負。A股市場上的投資普遍存在短期化特征,機構也忙于幾個月持股的“炒短”,持股期限超過1年或2年以上的投資者不占多數。放低享受優惠待遇的持股期限門檻,可讓更多投資者獲得減稅實惠。同時,拉開1個月以內及1年以上的稅收差異,可體現出對長期投資的引導。 目前公布的方案設想,沒有具體透露持股12個月以上的紅利稅的具體稅率,只是強調“稅率將大幅度降低”。需要看到的是,現行的紅利稅實際征收比例為10%,可進一步優惠的空間不大。 為了突出投資成本的下降,既然是大幅度降低,就該對三檔中持股12個月以上的,給予免繳紅利稅的優惠待遇。管理層鼓勵中長期投資,致力于引入長期資金,若持股12個月以上免繳紅利稅,可進一步凸顯政策引導。 對這部分投資者來說,投資藍籌股獲得的股息率有望得到提高。例如,以中國銀行29日2.72元的股價計算,2011年每10股稅前分紅1.55元,減半繳稅的回報率為5.13%。若持股1年以上免繳紅利稅,回報率將提高至5.70%。 有人擔心,持股1個月以內的A股投資者數量遠多于持股1年以上的,該部分群體的紅利稅不減反增,或使得紅利稅調整由利好變成利空。當前市場關注印花稅能否降低,希望引入T+0交易,這些都體現出對提高股市交易活躍度的期盼,而若1個月以內持股不再享有紅利稅減半優惠,會起到相反的市場效果。 其實,紅利稅不同于印花稅,不是每筆交易都涉及到。多數國內上市公司1年現金分紅1次,有的“鐵公雞”幾年不分紅,由紅利稅調整導致的短線交易成本上升有限。對短線投資來說,更看重追漲殺跌可獲取的股票差價,甚至對現金分紅本身不會過多關注。 29日,滬深股市雙雙下跌,上證指數收盤跌0.35%。不過,這主要是由于弱市的慣性下跌,不能看作市場對紅利稅差異化征收的
“用腳投票”。價值投資理念的形成,不可能單靠紅利稅差異化征收來實現。更多引入長期資金,力促上市公司現金分紅,遏制短線投機炒作以及嚴格退市制度等,都旨在形成價值投資理性投資。 然而,“炒短”目前仍具有相當的投機誘惑,藍籌股的價值投資也有待變成賺錢效應。這意味著紅利稅差異化征收,能否促成高分紅公司受關注,還有一個投資理念取得共識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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