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保監會設立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證監會設立投資者保護局之后,近期央行、銀監會內部均已成立獨立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機構。筆者認為,金融消費者保護機構從無到有,這本身就是一種體制機制的進步和創新,擴大金融消費,就是要不斷去創新金融服務,當前尤其要從金融消費者保護做起。
金融消費是全社會消費的有機組成部分,是當前穩增長以及擴大內需的重要力量。當前形勢下,我國的金融消費主要表現出如下幾個特征:
一是人們選擇的金融理財工具以定期儲蓄為主、組合考慮的特征比較明顯。個人客戶對各種投資的風險比較敏感,對收益的多少和利率的高低越來越精打細算,他們渴望銀行提供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俱佳的金融產品以及形式多樣、方便靈活的金融服務。人們對金融機構產品功能的要求從功能單一的產品向功能多樣的“包裹式金融產品”轉變。二是隨著收入層次的分化,金融產品個人需求呈現個性化趨勢越來越顯著。較低收入階層的人們儲蓄能力較弱,對投資性和新奇性的儲蓄方式要求不多,選擇的金融產品較為單一;中等收入階層的客戶則日趨關注琳瑯滿目的金融產品;高收入階層使用個人支票、網上銀行已成為時尚,他們需要銀行提供的多種配套的金融理財服務。三是消費動機不同也使人們金融消費需求呈現個性化。求利型的人希望能從銀行的金融產品中獲得利益,以增強財產實力;求穩型的人則要求銀行手續保密,安全設施好;求便型的人則對銀行是否提供個人信貸和便捷的結算產品期望很高。
在當前我國經濟連續放緩、消費需求不足條件下,消費金融服務工作將比以往更加困難,金融服務的競爭也將更趨激烈。這就要求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業應集中百倍的智慧和努力,不斷去創新金融服務,提供更加豐富的中間業務,加強研發并盡早提供復合型金融產品,開發潛力巨大的私人金融服務。
首先,提供更加豐富多彩的中間業務,除以信用卡、儲蓄卡為載體,發展電子貨幣、網上支付、代發工資、代扣代繳公用事業費等中間業務外,還需發展投資交易中間業務,利用網絡通信技術,將各種證券網絡聯成一體,通過銀行網絡進行證券交易、證券轉賬、國債買賣、外匯買賣、結售匯以及跨境人民幣等業務,利用大型商業銀行的網絡技術優勢,將大企業集團公司各分支機構及銷售站點聯結進網,形成可供集團公司總部統一監控、統一資金匯劃、統一財務結算、統一信息交流的網絡服務,從而形成銀行沉淀資金來源及服務收益。更要發展代客理財、基金托管尤其是對證券基金、保險基金、產業基金托管等中間業務,使銀行滲透到醫療保險、稅收、加油、道路收費、停車收費等社會生活各個角落。
其次,加強研發并盡早提供復合型金融產品。在個人投融資工具日漸豐富,股票、債券、基金、保險等投資方式已進入人們生活的條件下,從增值的角度講,個人理財服務適合作為個人金融的核心產品。個人理財服務與外匯、保險、基金、債券、股票緊密相連,這就決定了在理財服務開展的過程中,業務必然向轉賬結算、外匯買賣、代理業務、儲蓄等方面延伸。
完善的金融消費者保護體系是決定一個國家金融消費能力大小的重要因素,也是維護金融安全與金融穩定的重要保障。而且,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涉及每個普通民眾的切身利益,對于金融機構合規運作,改善其社會形象,提升消費者信心,實現社會公共利益,維護國家金融安全乃至經濟安全都具有非常重要意義。
為此,我國應積極探索金融消費者保護體系,將保護金融消費權益落到實處。從體制機制建設看,目前,在我國現有的分業監管體制下,眼下這種金融消費者保護分屬不同的行業和不同的機構監管機制比較可行。不過,現在問題的關鍵是“一行三會”應制定出一個統一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準則,說得更明白一些,就是建立一套符合中國國情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律制度。在此準則或制度之下,各部門在金融消費者保護方面就會減少博弈,提高效率,加強分工協調運作,從而使我國金融消費者保護工作逐步走上健康規范發展的道路。
同時,在當前“擴大內需、消費為重”的政策下,我國潛在的消費信貸市場可能會很大。商業銀行可以在現有消費信貸的基礎上,從利率折扣、簡化手續、增加期限檔次、加強個人信用評價、建立個人信用檔案、合理定價、完善擔保方式等方面不斷改進和創新,引導和拓展消費信貸,增強消費信貸業務的競爭力。對于“剛需”住房消費信貸以及保障性住房信貸,還可以結合資本市場的金融創新,建立消費信貸資金供給機制,解決因儲蓄存款時間短,住房抵押貸款時間長而影響銀行流動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