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基金行業最引人關注的變化是人員變動頻繁。以基金經理為例:2009年發生基金經理變更的基金數量為118只,2010年超過180只,2011年則超過220只,今年基金經理變更的新聞同樣不絕于耳。除基金經理外,基金公司高管變動亦漸成趨勢。如2011年有47家基金公司發布高管變更公告,其中,涉及13家董事長,17家總經理。
與上市公司一樣,基金公司高管出現變動其實不值得大驚小怪。不過,某些基金公司高管的變更卻大有文章,主要原因在于這些新任高管是來自監管部門的人員,而類似的例子卻不勝枚舉。
根據《證券市場周刊》統計,截至2011年年底,66家現任基金公司332名高管中,有28名(占近10%)曾在證監會或證券交易所任職。如南方基金總經理高良玉、廣發基金副總經理易陽方等24人曾在證監會任職;華安基金總裁李勍、匯添富總經理林利軍等4人曾在上交所供職;前深交所綜合研究所副所長許小松現任招商基金總經理等。
從監管部門“跳槽”到基金公司,政商“旋轉門”鬧劇不僅發生在基金公司中,券商亦然。如已被判刑的原銀河證券總裁肖時慶,2001年開始擔任東方證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職務。2004年后回歸證監會,先后擔任上市公司監管部副主任、股改辦副主任、上市公司監管部副主任。在2009年未“翻船”前,市場傳聞其將重新回歸證監會擔任上市部副主任一職,無奈東窗事發“出師未捷身先死”。
監管人員與相關公司高管,兩者身份明顯不同,但某些人就是能玩轉不同的身份。此時成為監管者,彼時又變成了被監管者。其實,監管部門相關人員“下海”的主要原因多為前途遭遇瓶頸時,一旦找到好位置便會“下海”,更何況其中還有巨額年薪的誘惑,而這亦是在監管機構所不能比擬的。
A股市場誕生20余年來,監管者與被監管者的關系一直都沒有理順。毫無疑問,政商“旋轉門”也是A股市場的一大弊端與缺陷。監管者與被監管者本應該是裁判員與運動員的關系,但在A股市場中卻常常被顛覆。當監管者有可能變成被監管者,或者被監管者有可能變成監管者時,中國證監會的日常監管無形中會面臨著某些方面的問題。
為什么基金“老鼠倉”都被定性為“個人問題”,基金公司基本上都毫發無損?為什么保薦工作出現問題時,幾乎都是保代中槍,保薦機構幾乎不承擔任何責任?事實上,保薦企業上市,保薦機構才是利益的最大分食者,利益最大攝取者居然不用承擔任何責任,這樣的事情也只有在A股市場才發生。而在這一切的背后,政商“旋轉門”又發揮了多大的作用呢?
筆者以為,監管者與被監管者應該嚴格劃清界限。“魚目混珠”的結果,只能導致監管的缺失與缺位,或者是懲罰不到位。某種意義上,違規成本低與政商“旋轉門”亦不無關系,特別是當基金公司或券商出現違規行為時尤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