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浙江世寶將縮股降價發行,再聯系之前洛陽鉬業相似的做法,新股發行重回窗口指導特征明顯。筆者認為,如果新股發行實行窗口指導,那么就需為窗口指導制訂一些應該遵循的原則,如果窗口指導過于隨意,恐不利于市場發展。 其實,對于洛陽鉬業、浙江世寶等從H股回歸到A股上市的公司,若讓A股發行價高于H股市價,不利于保護A股投資者的利益,可能為H股股東輸送利益。而如果A股發行價放棄由A股“市場”決定而改由窗口指導,那么最好參照物無疑就是該公司的H股時價。筆者建議:A+H公司的A股發行價,應不高于價格確定日H股市價以及H股最近一年均價兩者中的低值。有些公司在A股發行前,H股價格可能出現大幅上漲,此時必須考慮之前一段時期H股均價。比如中國石油2007年10月26日A股發行價為16.7元,比當時H股市價折讓10%左右,但比H股年均價翻了一番左右,A股投資者顯然被忽悠了。 A+H公司以與H股相同的估值水平發行A股,也具備了推進的現實基礎。10月17日恒生AH股溢價指數報100.14點,意味著A股平均價格水平已與H股基本接軌。但這只是從總體而言,在全部78只A+H個股中,A股相對折價個股達21只,主要是銀行等大盤股;而A股溢價幅度較大的個股中,以績差股及小盤股居多。推動A股新股發行市盈率參照遠比A股市場更為規范的H股市場的定價水平,有利于改變目前A股績優股與垃圾股估值錯位現狀。 有了上述的初步結論,對于沒有在H股上市的公司,其A股發行價格的確定,同樣可以規定應不高于H股市場同行業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 應該說,新股發行重回窗口指導,當前新股發行詢價結果的有效性和參考性大幅降低,為此,可規定新股發行只需初步詢價,無需累計投標詢價。當然,在一些特殊情況下,A股投資者也可能不認可H股時價,此時就主要依賴初步詢價來決定新股發行價格了。當然,若新股發行價格回到窗口指導,由于發行價格可能比之前一級市場發行市盈率低,給人發行價比較便宜的感覺,很可能引發新股投機炒作,為此還必須解決抑制投機炒新的問題。 首先,要打擊炒新的實質——操縱。筆者始終認為,炒新實質主要就是市場操縱。何以洛陽鉬業H股只3元左右、而在A股市場上市首日市價就能定位在9元以上?散戶恐怕沒有能耐將股價定在如此高位,真正決定洛陽鉬業股價大致波動范圍的只能是實力主體,他們既可能是一級市場配售大戶,也可能是二級市場投機大戶,而且實力主體經常多頭開戶、化整為零、不留痕跡,讓人誤以為炒新主體是散戶。打擊炒新,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徹底清查其中可能存在的操縱行為;為此還需詳細比對交易數據,通過對異常交易行為、尤其重點排查拉漲停過程中的賬戶,可有效鎖定操縱嫌疑者;然后有關部門按照《證券法》、《刑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認定的操縱行為或操縱罪予以制裁,操縱者受到刑事等重罰,才能迫于法律的威嚴有所收斂,炒新才能根治。 其次,不宜臨時性削減新股發行規模。如果窗口指導成為慣例,企業對發行價就基本有個譜,對發行規模所能募集的資金也基本有數,招股書等對資金的計劃安排和使用也基本就有個準。由此,在新股付諸發行時,就似乎不應對發行規模再作窗口指導了,洛陽鉬業、浙江世寶等臨時調控消減發行規模的做法應下不為例;否則,發行數量臨時大幅下降,招股書等發行材料對募集資金的使用計劃就成為一紙空文,甚至成為虛假信息,且不說這也會使投資者內心產生流通盤縮小、可以借機暴炒的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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