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我國夏糧主產區,河北地區小麥播種目前已經結束,一些麥地開始冒出新芽。但在易縣,由于種小麥的收益和成本只能勉強平衡,甚至會出現虧本,撂荒像傳染病般開始在部分農村蔓延。易縣農業局表示,全縣約有2萬畝麥田出現季節性的拋荒。(《每日經濟新聞》10月16日) 此前還有媒體報道,國家糧食局將在世界糧食日當天向全國糧食系統干部職工發起倡議,倡導自愿參加24小時饑餓體驗活動。 一邊是糧食系統24小時禁食,高調體驗饑餓;另一邊,卻是不少農民選擇“用腳投票”,逃離土地,將肥沃的耕地大面積撂荒。這樣的情景混搭在一起,不免讓人感到有些凌亂。農民為什么寧可“在家玩”也不愿種小麥?到底應如何提高農民耕種的積極性? 嚴重失衡的投入產出比,是一個重要原因。按照易縣農民開列的賬本,每畝小麥的種植成本包括:耕地50元、播種35元、種子130元、化肥265元(兩次施肥的時間不同)、收割100元、澆地160元(共4次)、農藥30元,等等,總計770元。而當地小麥每畝的產量往往在千斤之內,這樣算下來,要么持平,要么略有盈余,這還不包括農民勞動力的投入。在一個小麥種植已經完全市場化的環境下,農民當然要考慮成本和收益問題。 與以往習見的情況略有差別的是,在推高農民種地成本的諸多因素中,除了農藥、化肥、種子、灌溉等等方面,更有人力成本的上漲。比如,翻耕土地、播種、收割、運輸等等,用農民的話說,就是稍微動一動都要花錢,以往那種相互換工幫忙,或者是無償提供勞務的情形,如今已經罕見了。 這種“新動向”昭示農民勞動力價格的杠桿作用正在日益凸顯,并發揮作用,這種商品化的過程可能比較緩慢,價格也并不穩定和均衡,但卻不可阻擋。如果農民在耕地上“節省”下來的勞動,可以在務工或者其他方面獲得收益,則這種“撂荒”就是主動的,并非完全不可理解。 當外部世界已經完全市場化了,沒有人能夠要求農民死死釘在土地上,無論豐歉、無論虧盈。因為,至少從目前的情形看,務農似乎已不再是農民生存的全部,而只是維持生計的一個組成部分;土地也不再單純具有安身立命的絕對價值,不過是一種相對而言比較重要的價值而已。 也因此,政府在破解農民棄耕、土地撂荒的問題時,就不應該依然停留在慣常的思維上,而是應敏銳地發現農民的變化,順應并引導之。比如,談及農民種糧積極性不高,就習慣性地認為應該大幅提高糧食價格。但且不論大幅提高糧價是否現實,即便漲價,處于產業鏈末端、主體分散的農民,在糧價上漲的過程中分享的利益也不多。 當務之急,應該是從現實出發,將農民視為市場經濟中獨立的經營個體,只要提高了勞動力的價格,則農民的收入自然就會隨之增長,在這個基礎上,每一家農戶不一定都要完成從種植到收割、加工的全過程,而是逐步實現農業生產的分工協作。現在,河北、河南的農民“收割大軍”已經獲得了很好的經濟效益,既然收割環節可以,其他環節為什么不可以分離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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