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仍處于轉軌市場中期的中國股市而言,表層的制度紅利已經逐漸淡化,但是中國股市改革開放之制度紅利仍是千米以下的金礦,股市內在動力仍然很大。
中國股市擴大對外開放的時機已基本成熟。應當看到,QFII額度已大為增加。有報道指出,QFII額度新增500億美元,總投資額度達到800億美元,目前已有181家QFII投資者(其中長期機構投資者占比79%)。據統計,截至2012年6月底,QFII賬戶總資產合計2759.34億元,其中股票資產1929.65億元。特別是,證監會已向社會公布《關于實施〈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規定》,其中將所有境外投資者的持股比例由20%提高到30%。
對此筆者有幾個疑問,既然允許“外資持股到30%”,那么區區5000億元人民幣(800億美元)怎么夠?目前滬深股市的流通市值達16.5萬億,其30%是應為5萬億。可見,目前的QFII額度僅僅是政策允許的十分之一。如果以目前股票資產看,QFII所持的比例只有2%,明顯名不副實。此外,作為長期投資者的QFII機構,為什么僅僅使用了實際投資額的七成?應該滿倉買進遍地白菜價的中國股票才是。還有,既然我們歡迎QFII,那么為什么不歡迎對沖基金那樣的境外投資者?筆者建議,與其設定多種框架限制外資投資中國股市,還不如回歸“簡單就是美”,制定外資直接投資中國股市的制度。即便是戰略上需要對境外投資者進行過濾,也不要在審批方面設置多個關卡,而是應改審批制為備案制。中國股市是否有投資價值,應該接受普通國際投資者的檢驗。
筆者認為,應深刻認識主板與創業板
、中小板的區別。創業板、中小板(以下簡稱“兩小板”)與主板由于企業性質、規模等因素決定了不同的行為偏好。主板以國有大中型企業為主,行業則以傳統產業、成熟產業為主。兩小板以中小型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為主,行業往往是細分后的小行業,其中不乏“高新尖”,但能否達到規模效益或可持續發展力方面存在不確定性。
第一,國有大中型企業“婆婆多”,“代理人”特質嚴重,因此國有大中型企業一定是穩健派,保持穩定的重要性要大于股票分紅。兩小板的企業經營班子往往是大股東自己或其親信,或是已有“股權激勵”,因此經營上往往表現為擴張意愿強烈、風險承受力強的特點。第二,主板和兩小板企業處于企業發展的不同周期,決定了經營理念的差異。主板企業往往是成熟期或成長中后期的企業,而兩小板很可能是成長初期的企業。從1增加到10相對是容易的,但從10到100就很艱難。朝陽行業、成長期股票的市盈率是應該高于夕陽型企業股票的估值。但是,兩小板企業“英年早逝”乃至“少年夭折”的不少,而主板大企業突然死亡的比例要低得多。第三,經營層的利益訴求相異。兩小板企業的大股東具有多年行業經驗,使普通投資者更能發現企業拐點,這就是為什么有那么多的兩小板高管股東寧愿辭職以高價套現的主因。而國有大中型企業就較少因博取個人收益而減持股票。
主板和兩小板上市公司的差別,在本質上決定了其投資者群體也應有明顯差別。一是兩小板股票的投資者是風險偏好型的,不畏懼股票大起大落,是“富貴險中求”的代表;相反,主板藍籌股多,其主要投資者應該是穩健型的,風險承受力相對較低。二是資金當量有差異。成熟的機構投資者,面對數千億的股票投資,一般不喜歡投資股票數過多,因為不容易管理,因此往往喜歡集中投資。兩小板的大多數股票容量有限,如果希望不超過5%之舉牌上限,同時也方便進出,那么市場重要的機構投資者會重點投向主板,而兩小板只能作為補充。三是作為金融工具的作用不同。機構投資者擅長使用多品種、多金融工具(包括風險對沖)進行投資,因此主板藍籌股更符合其大流量的要求。中小投資者更看重“船小掉頭快”,同時由于資金有限,不適合混合艦隊作戰。
上市公司差別和投資者差異性都表明,不同市場應該建立吸引不同投資者的市場制度。因此應該實行更為專業化、精細化的分工。同時主板和兩小板之間的差距在縮小,市場格局調整正當其時。按照目前的兩個交易所的基本分工,筆者建議上海專注于主板,深圳專注于中小板、創業板及國際板(靠近香港,前海的金融改革試驗區).
首先,主板與非主板可以有相異的發行規則。目前兩小板的發行制度有自身特色,但基本情況是與主板雷同,只是部分指標略有調整。筆者認為,應進一步明確主板市場與兩小板的差異,無論是發行規則,還是市場制度均應盡快調整。
其次,建立與市場相適應的交易制度。世界上并不存在唯一模式的“成熟股市”,主板、創業板、中小板之間目前適用完全相同的交易規則,并不是非常合理,應該設計出更有針對性的交易制度。例如,創業板、中小板的發行市盈率高,就應該有對應的制度安排。現在的融券對象僅限于藍籌股,藍籌股盤子大而目前市場缺錢,融券易導致其持續盤跌。即便是發達股市,面對次貸危機而導致的股市持續下跌,也曾經很長時間內禁止“賣空”。今天真正存在泡沫的是兩小板,因此應安排兩小板股市的“賣空”交易機制——只要信息透明,兩小板股票真正的價值回歸很快會實現。如果一定要融券賣空,也很簡單,可以規定保薦人去當做市商。這樣一來,高價發行問題可以隨即根治。
在當前形勢下,監管部門應盡快降低融資利率,鼓勵長線投資者通過一定杠桿投資藍籌股。同時,允許兩小板上市滿一年的股票實行融券交易。如果無券可融,則應允許仍在禁售期的大股東通過券商
/做市商以“約定式回購”的方式予以解決。另外,既然未來的ST股可以設立不同的漲跌幅限制,那么兩小板也可以考慮引進不同漲跌幅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