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還是應該靠民間投資拉動,而如今先富起來的沿海市場化地區經濟走入瓶頸,但某些地區GDP形勢喜人,這些現象印證了制度改革的滯后,已經嚴重制約了中國市場化的進程,中國的改革進程。
10月10日中午,中央政府網公布了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決定簽發于9月23日。決定指出,國務院決定取消171項行政審批項目、調整143項行政審批項目。自2001年行政審批改革全面啟動以來,這是國務院第六次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根據官方公布的數據,中央層面十年來共取消和調整了2497項行政審批項目,占原有總數的69.3%。改革以來,一些中央部委的審批權下放,行政審批項目大規模減少,這是進步。
關鍵是理念的進步,改革的方向符合發展先進生產力的要求。撤銷、調整決定指出,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事項,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監管和間接管理方式的事項,一律不設前置審批。在抽象條款中,蘊含著中國改革開放三十多年的發展成果,得來殊為不易。堅定地進行改革、堅定地支持改革者,中國才能繼續改革與開放。
需要指出,這樣的改革還未觸及核心,遠遠不夠。目前的改革看似取消了千余項審批項目,但在關鍵項目上推進不力。曾擔任國家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專家咨詢組成員的周漢華表示,“剩下的30%審批事項才是硬骨頭,且都在核心領域”,“接下來的改革才是真正的攻堅克難”。
以石油行業為例,雖然新舊非公經濟三十六條鼓勵民營資本進入該領域,但只要不向民營油企開放原油進口權,國內石油巨頭以排產權牢牢掌握住民營油企的命脈,中國的民資想要進入石油行業就是一句空話。
改革的另一個關鍵是,抑制設租權。如果設租者不受抑制,今天取消的明天可以再設,上級取消的下級可以再設,“山大王”將層出不窮:行政審批取消,紅頭文件保護下的年檢、備案、認證等登堂入室。
1998年,為了加強對市民特別喜歡吃的饅頭行業的市場管理,鄭州市政府成立了“饅頭管理辦公室”,對所有加工經營饅頭的集體和個人,一律采取許可審批制度。每個許可證,要交納1100元的辦證費。并下文規定:不辦許可證擅自加工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可罰款3000至20000元。并規定加工者每天必須在饅頭辦指定的面粉經營部門購買不少于60袋面粉
(面粉經營部門每袋面粉給饅頭辦提成五角)。
2008年,河南漯河市裴城鎮政府要求農戶在辦理“砍伐證”、“準運證”后才能收割玉米,且每畝玉米繳費500元,否則將“給予嚴重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如此荒唐甚至違法的規定堂而皇之行諸于世,可見設租者有恃無恐。
監管設租者是重中之重。我們必須假設,在權力與利益的慫恿下,權力的租金可能存在,人大的監督、法律的執行、民眾為維護自身利益的抗爭,都是降低租金必不可少的手段。本地人大維護本地民眾權利、增加違法成本、讓民眾有通暢的申訴渠道,是減少租金的必由之路。
改革絕非一蹴而就,只要在正確的方向上,我們可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