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汽車普及率明顯偏低的情況下,我國城市卻普遍性發生嚴重的交通擁堵問題,這是極不正常的現象。城市管理者及專家們普遍認為,這是由于人多、車多、路少、管理水平低等原因引起的。這樣的認識太簡單化,其采取的措施也必然不會有實質性效果,只能是越“治”越“堵”。 治理交通擁堵問題,最根本之策是,從調整城市規劃、優化城市結構入手,提高整體交通運行效率。主要有四個辦法: 一是優化城市人口布局結構,大幅度地節約“交通流”。即加密市中心人口密度,而不是分散市中心人口,徹底地改變現有的以“窮人”為主的郊區化方式,讓少數人(富人)流動,而讓多數人不流動或少流動。具體的方法是放開房屋建設的容積率限制政策,在特大型城市,不僅要放開容積率限制,而且要在市中心區采取最低“容積率”或最低樓層數控制,如在二環至三環間,樓房高度不能低于三十層,三環至四環間樓房高度不能低于20層。市區內一些老的低密度住宅要通過拆遷改造,形成高密集的住宅,從而把人口“留住”,以期大幅度地減少“交通流”,市區內高密集人口的交通問題主要靠地鐵這一公共交通系統來解決。要用建較多的由中心城區向郊外輻射的大路代替環線道路建設,把推進市區的高密度化與郊區的相對稀疏化結合,從根本上優化大城市的居住結構。另外,經濟適用房或保障性住宅應主要建在市中心區,而不是郊外。 二是優化城市路網結構,改“寬、大”的路網結構為“毛細血管”豐富的細網型路網結構。具體的辦法是:(1)疏通道路,盡可能減少斷頭路。拆除市區內的各類小區圍墻后將“內路”實施改造,使內路與外路全方位接轉;路江跨河應加密橋梁,減少斷頭路。(2)對市中心交通路網實施全面改造,優化交通路網結構。一方面,要盡量減少采取拓寬馬路的辦法來解決交通問題,相反,要盡可能地增補支路、加密路網,形成豐富的道路“毛細血管”;另一方面,如對需要成片拆遷改造的市區,要實施規整劃一的等距離高密度的路網規劃,擯棄過去的“先房后路”的規劃和建設模式,改為“先路后房”(房子是被動地填入路網中的)的新規劃和建設模式,使市區道路結構實現整體性優化,從而提高交通運行效率。(3)對新建城區特別是城市新區,要按科學的原理規劃城市的住房和路網結構,從根本上抑制交通擁堵問題。 三是就大城市而言,公交優先應由公共汽車優先轉為地鐵優先,以提高公共交通整體效率。 四是改變城市住宅區綠化率均勻化的高綠化率要求,采取集中綠化方式。市區內土地價格最貴,用其養花養草極不經濟,特別是在市中心區新建主題公園或大廣場不僅是土地的浪費,而且會加劇人員向市中心區流動(中心公園成為居民的集中休閑場所),增加交通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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