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城鄉差距非常之大、“三農”問題也尤為突出。所謂“三農問題”,首先是以農民問題為核心,當前表現為農民收入低,增收難,社會保障差,城鄉居民貧富差距大;其次是農村問題,主要表現為農村面貌落后,現代化水平低;最后是農業問題,主要表現為農民種田不賺錢,產業化程度還不高。 近年來,大家都在討論統籌城鄉發展、促進城鄉一體化,也認識到城鎮化是統籌城鄉發展的必由之路。城鎮化可以擴大內需、可以消化過剩產能、可以保證經濟的持續增長,城鎮化將在中國經濟發展和結構調整中扮演重要角色。 簡單說來,城鎮化的過程就是把農村變成城鎮、把農民變成市民的過程。這樣我們就可以解決醫療問題、勞保福利問題、教育公共設施等問題,我們會建很多的房子,水泥、鋼材過剩也會解決,并且解決農民的就業問題。 可見,以城鄉統籌發展為核心的城鎮化過程中必將沖擊到現行的農村金融體系和農地制度。首先,建設中小城鎮必須要大力建設基礎公共設施,要大量地建設居民用房,這些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目前我們獲得資金的途徑主要依靠財政,但是現在我國的財政職能逐步轉向公共財政,不可能再拿很多的財政資金去拉動投資。而且前些年所謂房地產、公共設施完全靠土地財政,實際上這條路已經走到了盡頭,是不可持續的。不說公共設施建設,僅就保障房而言,“十二五”期間建3600萬套保障房,需要6至7萬億的資金投入,這一大筆巨額資金的投入顯然不是單靠財政能解決的,更需要充分發揮金融對經濟發展的支持作用。 第二,長期以來,金融服務尤其是信貸服務的缺乏已經成為制約中國農村經濟發展的瓶頸,廣大的低收入貧困農戶長期得不到正規金融機構的金融服務和支持。而且在全球金融危機影響的宏觀經濟背景下,大量的“農民工”失業返鄉,他們對于創業資金的需求更加凸顯了農村金融供給不足的矛盾,改革現行農村金融制度、建立多層次農村普惠金融體系無疑也將成為必然之舉措。 第三,改革開放之初推行的中國農村實行土地承包制是非常偉大的進步,但土地分散經營與農業現代化是格格不入的,因為分散經營很難大規模的使用機器,很難產業化,產前產后合作都很難展開,抗風險能力很差。小農經濟環境下,農戶的規模化和組織化程度低,產出十分有限,沒有發展后勁,僅能解決溫飽問題。而在城鎮化過程中,必然將涉及把土地、山林集中起來由少數有一定專業技能的人來經營,準許農民用土地入股或土地轉讓等方式獲得財產收入,同時還到經營者的農場或企業中去勞動、掙工資、做產業工人,或者是進城落戶做可享受到醫療、住房、養老等待遇的工人。因此,圍繞著農地使用權的資本化,改革現行農地制度,發展農地金融,也將是城鎮化進程中的重大配套改革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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