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月后的中秋國慶長假,全國小型車輛將首次被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費。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交通財政與金融研究所常務副所長胡方俊曾經作過計算,重大節假日,一個省收費公路的每日收費額為3000萬~5000萬元,幾個重大節假日加在一起大約為6億元,全國近200億元。(9月16日《中國青年報》) 數字雖然枯燥而生硬,但往往隱藏著秘密。且不說這200億元是少收還是本來就不該收,僅就“少收200億元”這個判斷來推理,就可以發現一個驚人的秘密,按照這種標準收費,全國每年光高速公路通行費就上萬億元。要知道我國去年的財政收入103740億元,比上年增加20639億元,增長24.8%,已屬不少,而高速路通行費居然能達到上億元,實在令人咋舌。看來,所謂的“高速路是高價路”,“金橋銀路”,“高速路是搖錢樹、提款機”等說法,絕不夸張。 還得厘清一個概念。節假日免除通行費不是面向所有的機動車,只是7座以下(含7座)載客車輛,包括允許在普通收費公路行駛的摩托車。不知道相關專家所稱的年少收200億元是所有的車輛通行費還是小型車的通行費,如果是前者,恐怕每年的高速公路通行費可能更高,遠超過一萬億元。 高速公路收費高,有目共睹,可怕的是不該收也收,到期了仍堅持收。試問:那些超期收費的高速路何時才能真正實現免費?眾所周知,去年6月14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聯合發出通知,宣布從2011年6月20日至2012年5月31日,將開展收費公路違規及不合理收費專項清理,其間禁止新增經營性普通公路。已還清建設貸款的政府還貸收費公路要立即停止收費;收費期滿的公路收費項目,要堅決撤銷。同時,取消間距不符合規定的收費站(點)。但據中青報報道,一年的專項清理已經過去,但停止收費的高速公路卻屈指可數,比如在前不久北京暴雨中造成100多輛機動車被淹的京港澳高速公路,原名京石高速公路,是北京第一條收費高速公路,1987年11月開始收費至今。 貸款還夠,收費公路到期,就應該立馬停止收費,而不應該由還貸公路轉為經營性收費公路,繼續讓民眾埋單,而肥了少數人或相關利益集團。還以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為例,截至2004年12月已累計收費17億余元,償還貸款等款項后還剩余近6億元。按說該路段必須停止收費,但經過相關部門與企業的“巧妙”運作,京石公路還清貸款本息的時間居然推遲到2026年。這顯然是把收費公路當做了印鈔機,是赤裸裸地與民爭利,奪取民利,既傷害了車主的財產權,也踐踏了制度尊嚴。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的暴利是地球人皆知的秘密,相關年報顯示,重慶路橋2011年的毛利率高達91.4%,已經超過了白酒行業。暴利從何而來?難道容忍這樣的暴利存續下去?對仍在超期收費的高速路難道繼續袖手旁觀? 相關專家大談特談少收200億元,本來是展現相關部門讓利于民的決心、相關企業損失的力度之大,卻一不小心暴露了真相,原來我國的過路費如此之高?如此之高,物流成本能不高嗎?物價能不漲嗎?如果合法合理地收倒也沒什么,怕的是違法違規地收。過路費如此之高,提醒國家相關部門真該真格清理亂收費并嚴懲責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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