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知如何“抓眼球”的媒體,為正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順德區(qū)構建小政府大社會綜合改革規(guī)劃綱要(2012—2015年)》起了一個吸引人的標題:新晉副科以上干部先“曬”財產。 這份《綱要》的主要內容有:明年起,凡擬新提拔為副科級以上干部,一律須先接受審計調查,并向公眾公開家庭財產等信息。2014年起新招公務員一律實行聘任制,在區(qū)和每個鎮(zhèn)街試行一定比例的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專職化,實行聘用制和任期制、事業(yè)單位取消行政級別推行全員聘用制……也就是說,它絕非新官要“曬”財產這般簡單,其用意在于推動政府機構的改革。 而在民眾看來,再深入的改革,基本點都是“改”官,吏治清明,改革方能成功。這恐怕也是順德的改革綱要中,“官員財產公開”最受關注的原因——人民日報官方微博上,這條短新聞在不到一天的時間里,被轉發(fā)2000多次,評論800多條,足見其關注度。 順德此次官員“曬”財產的一個亮點是,不是內部申報,而是向全社會公開。顯然,此前一些地方的“內部公示”,并不能滿足公眾的要求。因而,有網友評論說:這一次不是阿勒泰,是經濟發(fā)達的珠三角,“新科”官員公示財產。誰都知道“表哥”癥結在于官員財產不透明,誰都知道財產公示諱莫如深,在于主官缺乏魄力和官場不潔。 官員財產公開,不是什么新鮮話題,卻一直難有實質性的突破。盡管中國社科院去年發(fā)布的《法治藍皮書》曾指出,高達70%的被調查公職人員認為應當公開其財產狀況,但公開的對象及范圍,卻一直存有分歧。而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等地的試點,也沒能成為“推而廣之”的典范。向社會公開財產,對官員們而言,是一道很難跨越的障礙。 這道“坎”,卻必須跨過去。如果說以前,公開僅僅是一種口頭訴求的話,現(xiàn)在,互聯(lián)網已經讓民意付諸行動,越來越多的網絡曝光和搜索,讓那些“來歷不明”的財產,侵蝕著監(jiān)督部門的公信力。在“周久耕”、“表哥”等事件的推動下,官員財產公開亟待破題,如若對此視而不見,便難逃輿論的步步緊逼。 因為忌憚網友的“有罪推定”和“人肉”,有人總結出官員在公開場合的行為規(guī)范:不戴名表,不抽名煙,不穿名牌。但是,誰也不能保證,他們的其他活動,不被“查找”。況且,合法收入之下的正常消費,何必要遮遮掩掩、躲躲閃閃? 某種意義上,網絡時代,官員們已無多少隱私和秘密可言。沒有必要因少數(shù)人的貪腐,而讓官員群體被妖魔化,經受不必要的“騷擾”和“糾纏”。 財產不公開,保護的不是官員的形象和隱私,而是貪腐者的為所欲為。政府有什么理由被個別貪官綁架,為其卑劣行徑埋單? 談及順德的改革時,廣東省委書記汪洋說:改革有困難,不改革會更困難。就像“溫水煮青蛙”一樣,當水的溫度不高,大家誰也不愿嘗試,誰也不愿意做這樣驚險的一躍。等到清醒過來,已經沒有出路。這話,一樣適用于官員的財產公開。與其被民意倒逼著“被動”行事,不如從制度上徹底突破,掌握改革的主動權。 當然,讓官員財產公開一步到位,確實困難。順德的方案也是一種嘗試,以新提撥的科級干部為突破口,盡可能減小改革的阻力。緊接而至的是,公開之后,如何接受全社會的監(jiān)督?對于不實信息,如何懲處?順德的“一小步”,很可能決定未來改革的“一大步”,希望官員財產公開這一民眾寄予厚望的制度,能在這次試點中,有所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