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煙標價或實際零售價不得超過1000元一條或100元一包;連續3次以上違規的,湖南長沙市煙草部門可取消該零售戶卷煙統一貨源供應……9月9日,長沙市物價局、煙草專賣局聯合下發《關于切實加強卷煙市場價格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市卷煙零售戶所經營的卷煙控制在合理價位。(《法制日報》9月13日) 長沙此番強力干預“天價香煙”的政策力度確實很大,但僅僅依靠掐住銷售終端,就能杜絕公款消費及奢靡之風嗎?更何況,在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與打擊公款消費的政策意圖之間,也必須恪守法律的邊界。 “天價香煙”大行其道,不排除銷售渠道的推波助瀾,可如果把制衡的板子都打到銷售終端上,進而全城禁煙,這未免夸大了銷售的作用且并不對癥。官員之所以青睞“天價香煙”,并不是因為自己可以方便地從市場上直接買到,而是因為總有一條隱秘渠道可以讓其方便地點燃香煙。以為管住了煙就管住了人,這種思維恐怕失之簡單。長沙或許可以全城禁煙,可長沙以外的地方呢? 杜絕“天價香煙”消費,不能僅著眼于政府干預市場價格,而在于搞清楚官場競逐豪奢之風是如何興起的,并由此辨證施治。在愈演愈烈的奢靡環境之下,一包煙、一瓶酒,不過是官員豪華盛宴上的一點點綴罷了。如果不去強力約束官員,而只盯住煙酒的具體消費,很難從根本上有效遏制腐敗。
即便是“限價銷售”,也一樣會被各種對策規避。南京周久耕“天價香煙”事件之后,多個地方的卷煙都“主動”調低價格。比如,原先1000元一條的,調到980元或950元,煙還是原先那種煙,只不過是退回到“政策紅線”里邊了而已。這樣的治理與其說是遏制公款消費,不如說是大家一起玩了一個心照不宣的游戲。 不知此番長沙“全城禁煙”的實際成效究竟如何,依常理推斷,如此全市地毯式監管,恐難持續。很可能,過不了多久,高昂的行政成本以及隨之而生的行政懈怠,就會讓這場“全城禁煙”戰日漸衰微。除了操作難度之外,長沙“全城禁煙”還面臨著是否依法行政的拷問。 也因此,與其動用大量行政資源大張旗鼓地“全城禁煙”,還不如切實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官員家庭財產公開,以全民監督來遏制腐敗行為。此前的周久耕“天價香煙”事件、楊達才“名表門”,不都是細心網友查找、發掘出來的嗎?值此信息時代,只要有公開,就必然要面對公眾質疑,而這種典型的“自帶干糧”反腐倡廉的做法,顯然要比全城禁煙的成本低多了。 若要真正遏制公款消費,還需從制度上著力,讓政府的賬本透明起來,讓官員的財產明白起來。舍此,只是搞些禁止“天價”物品銷售和使用的舉動,不過是揚湯止沸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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