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證監會分別召開部分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大型綜合金融控股集團以及部分私募基金、信托公司、資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座談會。郭樹清在座談會上強調,希望各類專業機構秉持價值投資理念。 價值投資最離不開的是優秀的公司,縱觀國內證券市場,其中不乏優秀的高成長公司,這些公司業績優秀,成長性好,具備良好的發展前景,但國內許多機構投資者卻熱衷于高度投機,對價值投資不“感冒”。 證券市場要想引導更多的機構投資者實施價值投資,避免過度投機,還需要在完善市場環境上下功夫。 首先,要樹立一種價值投資不吃虧的整體市場環境,包括督促上市公司提高分紅比例,對長期持股給予政策優惠等多方面因素。 多年來,在海外市場盛行的價值投資之所以在國內市場不
“流行”,很大一個原因是我們的市場并沒有讓更多的價值投資獲益。拿銀行股來說,如果機構投資者堅持價值投資,每年的分紅甚至比不過同期銀行的存款利率。再比如不少機構投資者參與到ST和巨額虧損的公司重組中,依靠內幕消息或者投機贏取到的利潤比價值投資要高得多。 在這種對比之下,如果因為市場的信息不透明和監管不到位,讓價值投資者吃虧,他們必然也會選擇高度投機參與市場,其表現出的行為則是頻繁交易,漲跌波動劇烈,市場不穩定。對此,筆者建議,管理層對機構投資者長期持股應給予交易印花稅方面的優惠,而對機構投資者參與短線炒作的頻繁交易則征收高額交易稅。 其次,上市公司的違規行為導致的機構投資者損失,如何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這也同樣是市場最為關心的問題之一。 因此,完善市場法制環境,支持投資者進行民事維權,對上市公司的懲罰不能僅僅落實到行政責任追究上,要讓這些失信于民的公司付出經濟代價,這樣才能維護市場公信力,堅持價值投資。 此外,以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秉承價值投資理念是關鍵,應該成為價值投資的主要力量,況且機構投資者對引導中小投資者建立價值投資觀念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目前,還需要穩步推進允許基金等機構投資者進行對外投資等方面的制度建設,允許基金等機構投資者通過QDII等形式投資國外證券市場。就我國金融市場整體發展而言,QDII走出去機制,也有利于解決我國股市內部結構性問題,改變基金不得不集中持有少數股票的被動局面,為國內的機構投資者提供了更遠、更廣闊的視角,以及投資全球金融市場的機會。當然,也可以繼續引進QFl,豐富QFII中基金管理公司、養老金管理機構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主體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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