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秋,全國小型車輛將迎來首個高速公路節假日免費通行日。記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尚沒有一個省份明確出臺機場高速是否免費等相關細節措施。與此同時,部分路橋公司抵觸情緒依舊。(9月12日《第一財經日報》) 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實施方案,是由交通運輸部、發改委、財政部、監察部等聯合制定,并經國務院批準出臺的。隨后,交通運輸部的“緊急通知”,發布了統一的免費通行臨時交通誘導標志牌制式及設置要求,明確了小型客車實行免費通行的時段和免費通行車輛的范圍,并且就交通疏導、訊息發布和應急措施等做出具體規定。緊急通知本身就是一份實施細則,地方部門只需認真執行即可,而無需額外出臺實施細則。 因此,“尚沒有一個省份明確出臺相關實施細則”是一個偽問題,相關部委規定得如此詳細,地方落實即可,何須多此一舉再出臺細則?事實上,國務院文件中唯一留給地方自主決定的就一個內容,那就是機場高速是否免費由地方決定。換句話說,高速路節假日免費本身并不是一個特別復雜的事情,也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 一些地方路橋公司表示,“目前并未收到相關部門的正式通知,等收到正式通知后再研究要不要免費”。這只是他們一廂情愿的抵制或拖延,節假日免費根本不存在“研究”的空間,自從國務院文件公布之日起,高速路節假日免費就已經是成文法規,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如果地方路橋公司有法不依、有規不遵,不僅小客車司機到時可以拒絕繳費,相關部門也可以做出懲罰。 與此同時,這提醒相關部委,要確保該優惠政策不打折扣地落實,就很有必要制定嚴格的處罰條例以約束路橋公司使用各種變相抵制的伎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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