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今年以來股市持續低迷,市場對紅利稅減免充滿期待。不過,投資者可能要失望了,因為他們盼望的紅利稅減免很有可能要被紅利稅差異化征收方案所取代。9月6日,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證監會正在研究紅利稅差異化征收,目前正在配合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進行研究,方案擬訂后將盡快公布。
用紅利稅差異化征收來代替紅利稅減免,這意味著廣大投資者幾乎不可能從紅利稅的差異化征收中得到利益。所謂差異化征收紅利稅,就是根據投資者持股時間的長短來確實紅利稅的征收稅率。持股時間短的投資者,紅利稅征收稅率就高;持股時間長的,紅利稅征收稅率就低。根據專家建議,持股1年以內紅利稅保持目前稅率不變,持股1至3年減半征收,3年以上免除征收。雖然紅利稅差異化征收意在引導投資者長期持股,但由于目前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回報甚至低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所以投資者主要是靠二級市場股價的波動來賺錢。在這種情況下,包括投資基金在內,投資者的持股時間很少有超過一年期限的(深度套牢的投資者除外)。所以,差異化征收政策帶來的紅利稅減免待遇是大多數投資者所享受不到的,不能起到增加投資者回報的效果。
用紅利稅差異化征收來代替紅利稅減免,與管理層今年以來一直強調的重視現金分紅、增加投資者回報的監管思路背道而馳。在這種征收政策下,上市公司分紅越多,應繳納的紅利稅也就越多,如此一來,不僅上市公司缺少分紅的動力,就連投資者也會將現金分紅視為雞肋。此外,鑒于中國股市的波動性很大,若投資者長線持股不動,很容易遭遇過山車的困境,面臨得不償失的尷尬。所以,盲目地長線持股對于投資者來說充滿了不確定性,這不應是理性投資與價值投資所倡導的。
有鑒如此,筆者認為,對于紅利稅問題當務之急是直接減免,而不是推行差異化征收。在股市尚不能有效地給予投資者以穩定回報的情況下,紅利稅差異化征收應該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