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銀監會發布的數據顯示,商業銀行二季度末不良貸款余額較一季度末增加182億元至4564億元,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外資行在二季度的不良貸款余額均全面上升。而已經公布的5家上市銀行半年報的核心資本充足率也都已經低于9%,資本壓力逐步顯現。由此,筆者聯想到,7月底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在2012年年中監管工作會議作重要講話時指出,嚴禁銀行從業人員充當資金中介或直接參與民間借貸,嚴防信貸資金通過各種途徑流入民間借貸市場。筆者認為,信貸資金通過各種途徑流入民間借貸市場或許也是形成銀行業操作風險、合規風險乃至形成不良貸款的重要原因。
信貸資金投向民間市場有巨大利差
近幾年來,銀監會在銀行信貸管理方面的監管制度日臻健全和完善。尤其是對于信貸資金貸后管理,銀監會此前曾制訂了嚴格的監管措施。2009年7月和2010年2月,銀監會先后發布了“三個辦法一個指引”(《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流動資金貸款暫行辦法》、《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和《項目融資業務指引》),嚴格要求貸款實施實收實付制度,對單筆資金支付超過項目總投資5%且超過50萬元人民幣,或超過500萬元人民幣時,應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不過,因部分銀行新增貸款受托支付的比重遠遠低于銀監會去年提出的80%的要求,從而導致了信貸資金流入企業后難以監管。最根本的是,去年以來,由于信貸需求旺盛,民間借貸的利率畸高,巨大的利差使得信貸資金流入民間借貸市場變得不可遏止。人民銀行溫州中心支行在去年7月21日發布的《溫州民間借貸市場報告》顯示,去年6月份溫州民間借貸年綜合利率水平為24.4%,處于階段性高位。而當時,六個月至一年(含一年)的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為6.56%,即使利率上浮三成,企業將銀行信貸資金投向民間借貸市場仍有著巨大的獲利空間。
所以,許多企業紛紛轉行從事高利貸業務,而放貸的資金很大一部分來自銀行給大型企業的貸款。這些貸款在江浙這些沿海地區都是低成本,企業拿到后放高利貸賺取巨額利息、利差,實際成為高利貸市場從銀行融資的平臺。更有甚者,一些擔保公司、財務公司也利用從銀行低成本獲得的資金放高利貸。因為這些擔保公司有一定的融資杠桿,往往在銀行存入一定的保證金,就能獲得幾倍于保證金的信貸額度,再加上這些擔保公司可能和銀行的一些相關人員有著緊密的關系,所以能夠順利獲得資金,有的甚至與銀行談好了分成協議。這些現象涉嫌嚴重違規。根據銀監會的統計,2011年全國銀行業案件發案92起,涉案總金額21億元,較之上年的89起和5.1億元,發案率和涉案金額增幅達到3%和311%。而2011年各層級、各類機構多種業務領域都曝出案件,個人開戶、存款、轉賬等業務成為2011年銀行案件重災區,銀行普通柜員,特別是綜合柜員頻繁現身多起案件。這表明,經濟增長放緩企業融資困難,導致民間借貸盛行,多起借道銀行信譽和以銀行為中介來放松民間放貸人戒備心理騙取資金的案件發生。
信貸資金流入民間市場帶來風險
銀行信貸資金通過各種途徑流入民間借貸市場,必定會帶來相關風險。
首先,由于民間借貸的不少資金都是來自銀行,而幾乎所有的民間借貸都是高風險投資行為。在資金價格順境期間,民間借貸可以通過多次批發、層層加碼,從中漁利。一旦資金價格逆轉,這種高風險的投資行為隨時都會面臨資金鏈斷裂的風險,而由于民間借貸的資金大部分來自銀行,因此,民間借貸資金鏈斷裂,就會迅速通過逆向傳導,使銀行機構自然成為風險的最終承擔者,進而危及銀行體系的安全。
其次,由于民間借貸風險具有很強的外部性,一旦失控,很可能形成擴散效應,從而造成風險的無限放大,甚至引發整個民間借貸市場與金融機構的連鎖反應。
必須標本兼治
所以,為了嚴防信貸資金通過各種途徑流入民間借貸市場,以及民間借貸風險向銀行體系傳導,筆者認為,必須標本兼治。
治標方面:管理層應強化案件處置后續跟蹤,嚴禁銀行及從業人員參與民間融資,同時,注重建立民間借貸、非法集資等與銀行業之間的防火墻,嚴防風險向銀行體系傳染。商業銀行應大力發展信貸資產托管業務,這既可以加強信貸資金用途管理,保證信貸資金的正確流向以及專款專用,提高對貸款風險的掌控能力,也拓寬了商業銀行中間業務范圍,增加了中間業務收入。
治本方面:一是加快推進銀行業市場化改革與轉型步伐。商業銀行應繼續深化機構改革,引導持續完善公司治理;結合《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的實施認真制定落實資本達標規劃,多渠道拓寬資本補充來源,優化資產結構,控制風險資產規模;著力加快差異化戰略轉型,全面加強風險定價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科學的激勵機制;加強內部基礎建設,切實提高管理能力,加快推進信息系統建設,加強數據管理,做好信息科技風險監測防范。二是大力加強民間金融機構的發展。要按照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辦事,積極推進股權多元化,切實打破壟斷,放寬準入,鼓勵、引導和規范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今年應重點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租賃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私募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發展。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既發展了民營金融,幫助促進了小微企業融資,又打破了銀行壟斷,抑制銀行不規范經營行為。三是努力創造條件對商業銀行實施信用評級。國際實踐經驗證明,建立金融機構信用評級制度對于各國金融業規范經營與發展至關重要。就我國商業銀行而言,如果將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民間借貸市場也作為評級指標之一,就會促進其高度重視信用評級,視信譽如生命,嚴格規范其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