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資本市場都在為頁巖氣第二輪招標而興奮,但事實上,這個新興產業是否真能給民企帶來巨大機遇,還要打一個問號。 一方面,與傳統油氣重疊的頁巖氣區域難以進入招標市場;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頁巖氣產業中所扮演的角色,也有意無意地為民企進入這個產業帶來了阻力。 國土資源部即將實施的第二輪頁巖氣探礦權招標僅限于無重疊礦權的空白區塊,據相關統計,這意味著只有20%的頁巖氣有利區面積可以拿來公開招標,而剩余80%的部分則與傳統油氣礦權重合,這些傳統油氣礦權主要掌握在中石油、中石化等擁有傳統油氣開采業務的央企手中。 理論上說,由于頁巖氣和傳統油氣屬于不同的礦種,即便傳統油氣礦權已經存在,在同一區域仍然可以存在頁巖氣探礦權,但重疊礦權的存在幾乎總是引起爭議。以與頁巖氣和傳統油氣關系極為相似的煤層氣和煤炭為例,由于煤炭和煤層氣的礦權分開設置,曾引發煤炭開采企業和煤層氣開采企業激烈的利益沖突,國土資源部還曾專門為此召開會議討論。 在頁巖氣和傳統油氣的重疊區塊,雖然沒有明確公布采取怎樣的礦權設置方式,但中石油、中石化等央企已經開始著手在傳統油氣礦權范圍內勘探、開發頁巖氣資源。此前,曾有媒體呼吁對頁巖氣與已登記傳統石油天然氣重疊的區域,也應設置頁巖氣礦權,由各類企業通過平等競爭獲得。但考慮到煤炭與煤層氣礦權分置出現的問題,實際操作中恐怕無法實現。 由此可見,雖然我國頁巖氣資源豐富,但真正能夠拿出來投標的優質區塊其實并不多,這必然引發各方激烈爭奪,價高者得的競標方式將對資金能力相對較弱的民營企業造成巨大壓力。 另外,頁巖氣作為國土資源部一級管理的礦種,由國土資源部直接負責礦權登記和發證,因此地方政府難以像為投資項目配套煤炭一樣,利用當地資源吸引投資;而且由于沒有審批權,地方政府在與擬投資的企業談判中,也處于不利地位。 因此,隨著頁巖氣投標門檻進一步降低,為了能在資源開發的熱潮中分得一杯羹,各地方政府也在鼓勵自己控制下的地方國資企業參與競標。今年5月,國土資源部發布了《頁巖氣探礦權投標意向調查公告》,在有意參與的70多家企業中,除了央企,各省的能源(電力)集團、投資集團成為了最主要的參與者。 地方政府的積極態度同樣也在擠壓著民企的空間。而且,雖然頁巖氣礦權審批權不在地方,但頁巖氣開發所涉及的具體工作如征地、用水等問題,卻都需要地方政府的支持。因此,與獲得地方政府支持的地方國企相比,民營企業想要在當地開發頁巖氣可能將面臨很大困難。 如此看來,頁巖氣作為一種能源在短期內還無法避免被央企和地方國企“壟斷”的命運,民營企業大規模進入這個行業或為時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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