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針對綠大地和新大地上市造假丑聞中涉及到的審計機構,中注協相關負責人表示,中注協已采取實質性措施介入調查,未來調查取得結果時將會披露。
綠大地造假上市案件被中國證監會定性為“案情重大,性質極為惡劣”,在掛牌前連續三年虧損的綠大地,根本不具備任何上市的條件。但是,通過包裝造假,最終騙過了證監會發審委委員的“法眼”,得以成功“圈錢”上市。在綠大地欺詐發行一案中,作為審計機構的深圳鵬城會計師事務所沒有履行好自己的職責,進而讓綠大地混進股市危害市場。
綠大地案還沒有最終結果,新大地案又浮出水面。來自媒體的調查表明,新大地公司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產能規模、品牌效應、銷售渠道、客戶資源、利潤率水平等多方面均存在無法自圓其說的疑點。特別是其遠遠超過同行業的利潤率水平,早已為財務造假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在這一切的背后,其審計機構大華會計師事務所難辭其咎。
除上述兩公司外,包括紫鑫藥業、勝景山河等都被曝出財務造假方面的問題。顯然,這些都是已經“被曝光”的問題公司,那些沒有“被發現”、“被曝光”的公司則更多。近幾年來,新股次新股業績出現“變臉”現象,不僅呈現出越來越快的特性,也呈現出范圍越來越大的特點。雖然不排除其中某些上市公司因為行業周期性的影響而導致業績“變臉”,但為了成功躋身于資本市場,通過包裝與粉飾的定然不在少數。
對于更多的業績“變臉”公司(創業板除外),如果其幅度達到50%,保薦機構將被問責,但同樣作為中介的會計師事務所卻被免除責任。需要指出的是,業績“變臉”公司如果在上市前存在包裝粉飾行為,會計師事務所及相關注會亦難逃干系。
A股市場中的包裝粉飾與造假已大有泛濫成災之勢,但監管部門對于相關未能勤勉盡責的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處罰卻顯然不痛不癢,違規成本低的弊端頻頻出現。如聚友網絡2001至2004年虛構現金收入6268萬元,而在2001至2003年間,作為其審計機構的鵬城所因未按規定執行函證程序,未按規定執行收入確認程序等,被證監會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另外,兩名簽字注冊會計師被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三個會計年度的審計工作,鵬城所及相關注會獲得的利益顯然遠遠超過30萬元。也就是說,即便是遭到監管部門的處罰,相關責任方仍然獲利不菲。
上市公司或發行人披露的數據是否真實,中介機構肩負著重任。但是,某些中介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為了自己的利益,常常將職業操守與行業道德底線肆意踐踏,對于這樣的中介機構,對其嚴厲問責亦是應有之義。筆者以為,像綠大地、新大地等造假公司的審計機構,監管部門有必要將其“掃地出門”,即使是出現像鵬城被合并至國富浩華這樣的情況,亦應該對國富浩華的相關業務進行限制(比如三年內不得從事證券業務審計等),只有這樣,才能將鵬城這樣的會計師事務所真正擋在市場大門之外。另一方面,對嚴重違規的簽字注冊會計師,相關部門亦有必要撤銷其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