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溫家寶總理多次提出要鼓勵民間投資,推動非公經濟的健康發展。在近期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溫總理再次提出要認真落實非公經濟“新36條”及其實施細則,并切實降低準入門檻,為民間資本積極創造公平競爭的條件,以便于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國民經濟的各個行業領域,推動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
穩增長
亟須穩定民間投資
今年上半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GDP)同比增長7.8%,其中第二季度僅為7.6%,連續10個季度下降。展望下半年,我國經濟仍然面臨著較大的下行壓力。一方面,從采購經理指數(PMI)等先行指標來看,7月份PMI僅為50.1,連續4個月下降,離衰退僅有一步之遙。尤其是生產指數的連續下降,表明工業產出仍然缺乏足夠的活力,國內需求特別是投資需求仍然相當疲軟。另一方面,從拉動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來看,今年以來固定資產投資、消費和出口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經濟在下半年穩定回升仍然面臨著較大的困難。
民間資本是當前國民經濟增長中最值得關注的亮點。從固定資產投資來看,今年上半年,民間資本完成固定資產投資9.37萬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25.8%,比同期全國固定資產投資增速高5.4個百分點;民間固定資產投資占全部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為62.14%,比今年第一季度提高0.8個百分點,比去年同期提高3.4個百分點。由此可見,民間資本對于穩定經濟發展的作用非常明顯。
另從工業產出情況來看,上半年我國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按可比價格計算同比增長10.5%,比上年同期回落3.8個百分點;但是,民間資本相對集中的行業,比如紡織、醫藥、計算機與通訊設備制造、食品飲料、農副產品加工、木材加工、家具制造等行業的工業增加制增長速度遠遠高于平均增長速度。
民間資本的投資效率和收益也遠遠高于國有企業。今年1~5月份,工業企業利潤總額累計下降2.4個百分點;其中,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下降5.9個百分點,三資企業下降10.9個百分點,而集體企業和私營企業同比卻增長5.9和14.8個百分點。如果考慮到民間資本在資金使用和經營范圍方面所面臨的各種限制,民營企業的真實資產回報率應該更高。
民間投資
仍存在較多障礙
盡管民間資本對于我國經濟發展的貢獻巨大,但是民間投資在傳統壟斷行業和領域所占比重很低。有關統計數據表明,在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中只占13.6%,在教育中占12.3%,在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中占11.8%,在金融業中占9.6%,在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中占7.8%,在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中占7.5%,在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中占6.6%,在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中更是僅占5.9%。可見,在國民經濟的許多領域仍然是國有資本一股獨大,但這也表明擴大民間投資的空間和潛力巨大。
在“新36條”中雖然明確規定民間資本可以進入法律未明令禁止的壟斷行業,但是在具體執行中準入門檻往往很高,國企注冊資金只需1000萬元,而民營企業注冊資金則需要5000萬元;國有企業可以進入80多個行業,外資可以進入60多個行業,而民間資本卻只能進入40多個行業。
目前,我國民間投資進入所謂壟斷行業的障礙主要仍然是體制性上的。民建中央副主席辜勝阻指出,盡管不存在法律障礙,制度問題仍是民間資本進入的一道難以逾越的鴻溝。有些壟斷行業是寄附于自然壟斷之上的過度行政性壟斷,政企合一的管理機制使得部門壟斷難以破除。由于部門利益和對非公經濟的歧視等因素,有關部門往往對民間資本的進入設置有形或無形的附加或限制性條款。同時,準入審批條件模糊、程序繁瑣、缺乏透明度使得民間資本面臨看得見進不去的“玻璃門”障礙。壟斷行業監管部門缺位與越位并存,競爭管制與歧視性待遇并存,也使得民間資本面臨即使進入也可能不得不退出的不公平競爭的“彈簧門”障礙。
把支持民間資本
作為國家長期戰略
通過競爭來優化配置資源并提高經營效率是市場經濟的精髓和活力所在。因此,今后必須把放松管制,破除壟斷,把發展民營經濟,鼓勵民間投資作為國家的一項長期戰略,并作為繼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改革內容,而不應該僅僅當作遏制當前經濟進一步下滑、穩定經濟增長的一些臨時性舉措。
發展非公經濟,鼓勵和支持民營經濟和民間投資的發展是未來我國轉變資源配置方式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途徑。通過競爭的方法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壟斷行業,一方面可以為民間資本投資開辟新的發展空間;另一方面,民間資本進入壟斷行業短期內也能增加投資需求,從而起到穩定投資,穩定經濟發展的作用。總之,民間經濟的發展是我國經濟長期保持活力,穩健發展的關鍵所在,應當把把支持民間資本作為一項國家長期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