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國土資源部在全國部署開展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市)創建活動(以下簡稱創建活動),廣東省以此為契機,緊密結合節約集約用地試點示范省建設(以下簡稱示范省建設),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創建活動,并堅持以示范省建設為平臺,以創建活動為抓手,創新管理制度和節約集約機制,著力提高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破解“兩難”局面,實現以資源利用方式轉變促產業轉型升級,有力地保障和服務廣東省的經濟社會發展。 加強組織領導,扎實開展創建活動。為加強對建設節約集約用地試點示范省工作的領導,廣東省專門成立了以省國土資源、發展改革委、經信委、財政、監察、住房城鄉建設等23個省直有關部門和21個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示范省建設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并建立相關工作機制,協調解決節約集約用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全省上下初步形成了
“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的工作新格局,確保推動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工作合力。 創新規劃管控機制,嚴控新增建設用地。一是科學編制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全面啟動并完成全省21個市、118個縣和1389個鎮級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并從2011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二是積極探索“總量控制、彈性微調”的土地規劃實施管理制度,擬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統籌城鄉土地資源利用,規范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有效促進用地布局騰挪和結構調整。三是出臺《廣東省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辦法》,建立和完善“年初下達、年中調整、年尾考核、全年監管”的計劃管理制度,實行計劃指標的差別化分配,鼓勵節約集約用地。 推進存量建設用地再開發與集約利用。針對經濟高速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土地利用較為粗放的問題,廣東進一步解放思想,在全國率先開展了以“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
改造為主的存量建設用地再開發利用探索與實踐。一是科學編制“三舊”改造專項規劃,目前全省已全部完成“三舊”改造規劃131個。二是針對“三舊”改造關鍵環節出臺扶持措施,初步形成了“三舊”改造的政策體系。三是積極探索形式多樣的改造模式,形成了“政府引導、規劃引領、屬地實施、市場運作、分步推進、各方受益”的工作思路和形式多樣的改造模式。 不斷深化差別化管理,以土地利用結構調整促產業轉型升級,完善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一是堅持土地供需雙向調節和“有保有壓”原則,將新增建設用地優先保障基礎設施、現代產業及重點項目、民生項目等。二是積極推進工業企業集中進園進區。對節約集約用地成效好的產業轉移工業園區,從用地指標、財政資金等多方面扶持。三是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清理出6.8萬畝閑置土地,已完成盤活處置5.8萬畝。四是強化市場監管。建立用地批后監管制度和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系統建設,嚴格實行網上合同填報制度,定期實地巡查,切實解決“批而不供、供而不用”的浪費現象。五是強化節約集約利用考核。將單位GDP增長消耗、新增建設用地量等五項指標納入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考核,對地級以上政府進行節約集約用地考核。 以資源整合和綠色礦山建設為突破口,著力提高礦產資源開發和綜合利用水平。通過編制實施新一輪礦產資源總體規劃,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優化礦產結構和布局,經過優化整合,全省共減少采礦權76個,在建設綠色礦山的同時,提高礦產資源開發和綜合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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